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治省办〔2022〕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的通知》(云治省办〔2022〕5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紧盯罗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创建促提升,以达标求实效,以示范带发展,加速补齐短板,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罗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2022年罗平县被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全省第一批(50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县。2022年6月我县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并深入推进,力争到2023年成功创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通过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四、实施步骤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罗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创建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推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调度,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坚持硬件和软件齐抓共建。整理、完善创建工作各类文件、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搜集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形成创建活动台账档案,做好迎接验收核查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总结迎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自查自检工作,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高效率、高标准地整改不足,做好迎接市级初验和省级验收、核查及评定相关工作。
原文链接: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