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1-11 17:00 来源: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调剂机制,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罗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罗政办发〔2024〕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罗平实际,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罗平县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结束,未征集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