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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关于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 罗平县民政局
  • 2026-05-12 15:59

为贯彻落实2026年10项重大民生实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坚决整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筑牢民生保障安全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等问题;

(二)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纳入发放范围;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等问题;

(三)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职责转嫁给村(居)民委员会,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等问题;

(四)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认救助对象,简单计算评估家庭经济状况;群众申请救助时以随意附加非必要理由拒绝受理等问题;

(五)对群众申请咨询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双向承诺制”制度,不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等问题;

(六)社会救助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按时足额发放,不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存在冒领侵占、套取救助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用于其他用途等发放不规范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七)服务态度不好、吃拿卡要、泄露群众隐私;

(八)社会救助热线不通畅、信访诉求处理不力;

(九)违规干预残疾等级评定审批;在残疾评定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违规出具虚假残疾评定报告;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残疾评定资格等问题;

(十)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真实的举报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人员、具体事实、时间节点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同时请举报人保证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问题线索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也不得通过煽动、胁迫或诱使等手段促使他人举报。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罗平县民政局、罗平县残联承诺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渠道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一)来信地址

罗平县民政局:罗平县腊山路17号(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655800。

罗平县残疾人联合会:罗平县九龙大道174号(康复教育就业科),邮政编码:655800。

(二)举报邮箱

罗平县民政局:1046844181@qq.com

罗平县残疾人联合会:463425160@qq.com

(三)线索受理举报电话

县民政局:0874-8214286   县残联:0874-8227288

 

                               


罗平县民政局

罗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