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街镇人民政府:
《马街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马街镇哈租彝族刺绣“家门口就业”手工业提升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马政请〔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马街镇哈租彝族刺绣“家门口就业”手工业提升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彝族刺绣加工、销售交易一体化平台,平台主体总面积预计500平方米左右,(其中,刺绣产品交易销售车间预计260平方米左右,刺绣品加工车间预计240平方米左右),购置现代刺绣绣花机一台,购置全自动多功能烫台一台。
批复资金10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0号)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马街镇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