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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平县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细则》

  • 罗平县投资促进局
  • 2025-08-06 15:56

《罗平县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细则》罗政发〔20256)(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罗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已于202584日正式印发,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各地招商引资竞争加剧,地方层面出现无序竞争、项目重复建设、产业同质化、资源浪费等问题,亟须通过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程序提升招商质量。中央层面也提出了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要求,旨在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效率,从而推进新时代招商引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程序,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进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项目质量。结合《罗平县招商引资项目接、分、督、考工作机制》及曲靖市级指导意见,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从项目谋划储备、项目承接、协议起草、项目预审、县级会议决策、项目签约、项目推进等7个方面对项目引入的各个阶段进行程序规范,明确了各阶段的责任部门及实施细则。

项目谋划储备阶段。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全县产业规划布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布局规划及本行业、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项目精准谋划包装工作,由县投资促进局指导、审核并上报市级评审。

)项目承接阶段。各级各部门围绕包装项目积极开展招商推介。根据项目来源和县领导安排由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或县投资促进局负责项目前期洽谈、评估、考察,并提出承接建议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指定县级分管领导及牵头部门一般为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协议起草阶段。项目合作协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根据和企业的互访考察及洽谈情况,双方友好协商后起草,由县投资促进局做好协助指导。

)项目预审阶段。根据项目情况,预审分为联合预审和简易预审两种模式。对投资、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展联合预审。对不需开展联合预审的其他招商引资项目,开展简易预审。

)县级会议决策阶段。预审通过后,由牵头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或专题会研究讨论。

)项目签约阶段。县级会议研究通过后,达到县委、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条件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签订招商引资协议。

)项目推进阶段。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要素保障部门共同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监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落实,对达到退出条件,约谈、提醒后企业仍未整改的,报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函告企业项目退出处理决定。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决策程序,适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审、县级会议决策程序不可简化,其他程序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性开展。各乡镇、街道自主跟踪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可参照县级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罗平产业园区引入项目按照《云南罗平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原文: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