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罗政办通﹝2024﹞2号)精神,罗平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于6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共收到县人民政府转来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人大建议分别是长底代表团提出的第72号《关于对长底布依族乡卫生室提质改造的建议》,钟山代表团提出的第73号《关于加强基层卫生系统硬件设施建设的建议》,板桥代表团提出的第74号《关于在板桥建设罗平县南部乡镇医疗综合体的建议》,富乐代表团提出的第75号《关于解决富乐镇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短缺的建议》;提案分别是政协板桥镇活动组的第24号《关于帮助解决罗平县南部乡镇医疗综合体建设所需土地和配套建设资金的提案》,政协阿岗镇活动组的第41号《关于提升乡村医疗水平 助力健康乡村建设的提案》,政协钟山乡活动组的第56号《关于加强基层卫生系统硬件设施建设的提案》,政协长底乡活动组的第67号《关于对长底布依族乡卫生室提质改造的提案》,教体医药卫生界活动组提出的第87号《关于在罗平县医药卫生领域设置“腊风卫士”荣誉称号的提案》,以上建议、提案已全部按要求进行面商办理,并答复提议代表、委员。
二、工作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确保县卫健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办理及回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目标、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件件有人办理,事事有人落实。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责任领导带领责任科室及时采取电话联系、现场调研、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建议、提案提出背景,与代表、委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7月1日—5日各责任领导带领责任科室到代表团和政协委员所在地进行第一次面谈,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建议,形成答复初稿;7月20日—30日各责任领导再次带领责任科室到代表团和政协委员所在地进行第二次面谈,对答复稿进行修改、补充,报局长阅批。
(三)严格把关,及时答复。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答复意见初稿严格按照答复格式进行初核、修改,并严格按发文程序呈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修改,直至最终审定。人大建议共4件,办理情况:3件“B”、1件“C”;政协提案共5件,办理情况:3件“B”、2件“C”,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在正式发文环节,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公文格式制作正式公文,并安排专人呈送各位代表、委员,避免漏送、错送等现象。提案办理工作促使我局加强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更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答复内容的转化落实,跟进落实执行,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
(一)条件不成熟难落实。有些建议及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意图、目的非常好,但由于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落实,影响办理的落实率。
(二)协同面商不够到位。对部分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协同办理力度有待提高。
四、下步打算
(一)重视沟通协作,完善联动机制。主动承担牵头办理责任,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衔接,落实办理任务,确保答复意见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整体性。同时,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当面座谈、“跑下去”实地视察等多种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办理过程,确保答复内容的全面完整。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办好每一件提案。
(三)重视跟踪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对负责办理的各项建议、提案,进行全程跟踪,已经解决的问题,我们将跟踪落实情况,就落实的成效、结果等进行必要的评估检验;对未能完全落实的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及时加以推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罗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