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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函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4-10-17 17:36


陈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申请专债建设九龙街道集镇的提案》已由县政府交由县发改局主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当前土地指标政策和占补平衡情况

(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上级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中,为满足城乡发展需求而下达我县在一定规划期限内的各类建设用地(如住宅、商业、工业等)的最大规模限制,旨在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基于目前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入库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是应保尽保。

(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的控制规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管理,其指标来源于上级下达和下达奖励性指标。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到市级,用于统筹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县级有报件需求,市级层面会全额统筹保障。

目前,罗平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紧缺,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一是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项目选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可避让占用耕地的,须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二是根据国家下发的稳定耕地图层,结合“两空间”划定成果,我县后备空间实地多为土壤贫瘠、零星分散的林地和裸岩石砾地,开发整理成本较高。2023年度,我县违法占耕面积和违法占耕比一直居高不下,被省级层面通报,为了降低违法占耕面积和违法占耕比,化解县级层面耕地保护工作被“一票否决”的风险,县域库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大量用于违法图斑报批,致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100%满足各乡镇(街道)居民建房和集体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

二、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

一是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应当属于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五年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省、州(市)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审批等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的在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必须前期工作成熟、手续完备。

二是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应当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平衡,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和市场能够有效配置的经营性项目不能申报。

三是申报项目原则上必须取得立项批复文件,按要求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并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申报要件。

四是目前按上级相关要求,除支持保障类项目外,不得申报专项债券用于支持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三、下步意见

(一)科学测算和谋划区域用地需求,统筹做好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快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尽快完成指标入库,减轻地方项目用地的压力。同时,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各年度预留一定比例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专项用于各乡镇(街道)居民建房或集体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保障各乡镇(街道)居民建房或集体公益性项目正常审批。二是建议乡镇组织辖区职能部门和村(居)做好用地需求梳理工作,将用地需求规模和布局纳入下一轮规划,并科学把握土地使用、投放节奏,提供土地保障的精准性和土地利用的集约度。

(二)加大梳理申报专债项目力度,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县发改局将进一步结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条件,对财政承受能力、项目还本付息能力、专债项目重要性排序等深入研究分析,联合县财政局,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汇报对接,找准项目申报中的堵点和症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