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预算单位:
《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4〕153 号)和《罗平县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专题会议纪要》(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5期)要求,现将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3万元下达到你们(详见附件 1 )。支出请列入二〇二五年“21305—巩固脱贫 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功能分类科目和有关经济分类科目。
一、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管理,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县级财政部门已下达资金15个工作日内仍未启动实施的,要安排专人催办;超过2个月未启动实施的项目,要报同级党委政府督办;超过3个月未启动实施的项目,由县级财政部门收回资金,调整用于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他项目。
二、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规定的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工程项目,村级具备相关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完善项目监管、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统筹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过硬。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严格把好绩效管理关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考核,项目竣工决算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将根据自评情况组织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通过绩效评价“指挥棒”,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每一分投入都给群众带来实惠。
四、规范财务会计核算
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设备器具等的使用管理,切实做好帮扶项目资产形成、移交、管护闭环,规范会计核算,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支出资金时财务会计借记“1601 固定资产”“1801 公共基础设施”或“1214 预付账款”“1613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根据项目资产移交情况,再作转出处理,财务会计借记“3401 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1601 固定资产”“1801 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举报监督电话:8227750(财政局) 8213253(农业农村局)
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
罗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