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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县教育体育局
  • 2024-04-05 11:07


日前,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

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每个家庭最大的愿望和期盼,关系到学生群体的全面发展和国家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工作,持续提升罗平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罗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及执行标准、供餐形式及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及监理、营养健康监测与健康教育、工作要求7部分内容和罗平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罗平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价格监测委员会(附件2)、罗平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罗平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附件44个附件(以下按顺序简称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执行标准按中央统一要求,从2022年秋季学期,将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罗平县为国家计划地区,其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00天算(以实际在校天数核定)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补助,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实施范围为除罗平县城区小学外的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主要措施包括全面推进食堂供餐、规范学校供餐形式、精准申报受益对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入库出库管理、加强食品留样管理、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加强支出结余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开展营养健康宣教、实施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完善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及商品询价定价机制、完善食材供应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各项措施全面促进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深入发展,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附件1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部分内容。附件2包括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食材价格监测方式及时间、价格监测程序、价格监测结果运用4部分内容。附件3包括总则、资金预算、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机制、附则7章内容。附件4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人员管理、食材采购、食品贮存和加工、食品供应、财务管理、应急事件处置、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10章内容。

附件1中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组成。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附件2中的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价格监测程序按照市场调查与分析、市场调查和报价、价格评估与建议进行。旨在建立健全价格决策、监管机制及综合评议工作,确保学校食堂的食材价格公平、公正、公开。附件3的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附件4的内容明确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管理。

三、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文件是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罗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相比,都对供餐形式和供餐管理做出要求;都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都对资金使用与管理做出说明;都提到要注重营养健康监测与健康教育。与上级文件相比,新增精准申报受益对象、加强支出结余管理、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完善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及商品询价定价机制、完善食材供应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等相关内容。

四、关键词诠释

   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确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不含县城)实施的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有效改善农村少女儿童的营养健康素质,涉及提供营养餐、营养知识教育、健康监测与评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原文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