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2024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64号)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罗平县 2024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制定了《罗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3 月 14 日
罗平县 2024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6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 2024年罗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结合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
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
二、基本原则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也事关保障我县粮食安全。各乡镇(街道)、县有关单位要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耕地保护为根本要求,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聚焦补贴对象,明确补贴依据,严格补贴范围,突出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农业生产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落细。各乡镇(街道)、县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 2022 〕22 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 2022 〕148 号)等文件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实施内容
( 一 )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各地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二 )补贴依据及范围。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详见云财规〔2022〕14号文件);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以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耕地用途变更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以《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罗政发〔2023〕6 号)为依据进行发放。
( 三 )补贴标准。各乡镇(街道)根据县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含上年度结转资金),按照县域内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标准必须统一,严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自行测算确定补贴标准)(附件2)。
四、 工作步骤
(一)严格面积核实审定。以各乡镇(街道)以2024年粮食计划播种面积为核实依据,认真对照耕地实际用途情况,仔细排查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审定等程序。
1.村级初核公示。由村(居) 委会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并初核,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居)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或向户主发送公示信息,无异议后盖章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级复核公示。由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村(社区)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 ,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场所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县级核实审定。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街 道)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抽查核实,无异议后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 二 )严格资金核算兑付流程。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做好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核算、公示、兑付工作。
1.补贴信息核实。做好补贴对象身份证号 、补贴面积、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衔接。
2.补贴资金公示。依据审定面积测算的补贴标准,核算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反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方式进行公示,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
3.补贴资金审核。对通过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由乡(镇)街道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跨部门对比、抽查等方式对申请人信息再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核。
4.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核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时间节点等制定补贴发放方案 ,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5.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审定的补贴发放方案,通过“ 一卡通 ”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县财政局,按财政部门工作程序发放补贴。
6.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协调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至“ 一卡通 ”管理平台,对因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的,应及时核实更正信息,直至补贴发放成功。
( 三 )严格落实工作进度
一是2024年3月16日前,完成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二是2024年3月24日前,各乡镇(街道)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卡通 ”工作人员信息(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卡通 ”平台登录账号分配使用。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一卡通 ”平台登录账号以2023年分配的账号登录。
四是 2024年4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信息采集、复核、公示、审定等工作,并将附件3填好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
五是2024年5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定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额度、亩均补贴标准,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完成补贴发放方案制定,待中央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申请兑付。
六是2024年6月6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发放管理要求,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
七是2024年7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清算资金兑付情况,归纳做法经验,作出绩效评价,分析存在问题 ,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自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补贴面积核实、补贴信息公示等工作,汇总补贴《清册》,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配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
(三)加强培训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加强工作人员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准确掌握补贴对象信息,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可通过宣传报道、公开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广泛知晓,把补贴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对象、面积是否属实,资金是否兑付到位,补贴程序是否合规等。一旦发现工作人员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收卡借卡、扣留扣押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等情况的,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及时调度通报。2024年4-6月实行周调度、月通报,请各乡镇(街道)于每月的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月至资金兑付结束期间,通过“ 一卡通 ”管理平台每周调度一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每月14日前向县直有关部门、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通报一次。
联系人及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张荣香(电话:0874-8226599、13577392620,邮箱 *** )。县财政局陈富德(电话:13988949103 )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卡通 ”工作人员信息(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2.罗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4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填报模板
附件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卡通 ”工作人员信息(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附件 2
罗平县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元
项目 乡镇(街道) | 粮食播种面积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资金 | 备注 |
合计 | 846200 | - | 55770000 | |
罗雄街道 | 61800 | 65.9 | 4073017 | |
腊山街道 | 46800 | 65.9 | 3084420 | |
大水井乡 | 57700 | 65.9 | 3802800 | |
鲁布革乡 | 19100 | 65.9 | 1258812 | |
旧屋基乡 | 21600 | 65.9 | 1423578 | |
钟山乡 | 36200 | 65.9 | 2385812 | |
板桥镇 | 67200 | 65.9 | 4428910 | |
长底乡 | 26300 | 65.9 | 1733338 | |
九龙街道 | 130800 | 65.9 | 8620558 | |
马街镇 | 84800 | 65.9 | 5588863 | |
老厂乡 | 71300 | 65.9 | 4699127 | |
富乐镇 | 80300 | 65.9 | 5292284 | |
阿岗镇 | 142300 | 65.9 | 9378481 | |
附件 3
2024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填报模板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填报模板(请勿修改表头信息) | |||||||||||
SUB_ NAME |
IDEN_NO |
SO_AREA |
SO_SUB |
SO_AMT |
REMARK |
ADD |
TEL | INPUT_ TOWN_ NAME | INPUT_ COUNTY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同 一县补贴标 准需一致) |
补贴金额 |
备注 |
住址 |
手机号码 | 受理乡镇 (非必填) | 受理村 (非必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