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曲财农〔2023〕17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单位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3000万元。请列入功能分类“2130153--农田建设出”相关科目,经济科目分类“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接文后,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年底突击花钱。要密切跟踪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已明确的项目和用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挤占挪用或骗取套取国债资金、借灾后重建名义搞楼堂馆所建设、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
二、 强化绩效管理
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 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 ||||||
省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 | ||||||
州市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罗平县财政局 | ||||||
资金(万元) | 23000 | ||||||
年度目标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新建5万亩高标准农田。 | ||||||
一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二级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三级指标 |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耕地质量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罗平县 |
5 |
5 |
≥95% |
逐步提升 |
明显提升 |
平坝区达到100%,半山区>90% |
>90% |
罗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举报监督电话:8227750(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