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罗平县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3〕26号)要求,结合罗平实际,提出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9号)精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和县市场监督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各尽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倒边”,按质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拟开展自查单位及自查阶段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自查单位为罗平区域内各代理记账机构;
(二)按时报送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附件1、附件2)、承诺书及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构收入情况、执业质量;工作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
三、抽查检查阶段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1.抽查事项: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违规税务代理、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
2.抽查内容:县财政局负责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职业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负责对违规税务代理、代理记账机构报税人员和零申报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执法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代理记账机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9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查方式
1.检查对象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除外)。
2.抽查方式为罗平县共有19个代理记账机构,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县财政局牵头县税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把提供执法人员名单录入系统,按系统匹配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五)检查方式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
(六)抽取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抽取检查结果判定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结论由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责判定。抽查结果录入公示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检查结果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一
2.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二
罗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一
编制单位(签章):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1 |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 ||||||
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
2 |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是否向审批机关办理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
3 |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是否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 ||||||
4 |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
5 |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职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
6 |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是否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 ||||||
7 | 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款外,是否明确以下内容 | ||||||
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 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 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 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 |||
8 |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于每年4月30日之前,按时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备案 | ||||||
9 |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是否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 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 ||||||
单位领导(签字):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二
代理记账机构收入等情况检查内容 |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1 | 2021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万元) | |
2 | 2021年代理客户数量 | |
3 |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 | |
4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 | |
代理记账机构职业质量 |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1 |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 |
2 |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完善 | |
3 |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建立会计凭证的交叉复核制度并得到贯彻执行 | |
4 | 是否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将代理客户财务资料分类、完整存放 |
编制单位(签章):
单位领导(签字):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