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腾锋/毛子燕申请办理坐落于 罗平县红星北街4号(农业局院内第1幢2单元2楼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 刘腾锋/毛子燕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 罗平县农业局 出售给孔祥德/赵兰芬,孔祥德/赵兰芬买卖转移给刘腾锋/毛子燕。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腾锋/毛子燕 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罗房权证罗雄字第013424号),土地登记在孔祥德名下(土地使用证号:罗国用(2001)字第1523号)。刘腾锋/毛子燕 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 孔祥德/赵兰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力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力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罗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