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兑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本批资金兑付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根据6月1日省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要在6月2日17时30分前将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可采取边兑付边公示,公示过程中反映的个别问题,个案处理,相关问题及时报给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罗平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兑付实施方案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曲财农【2022】70号)要求和2022年6月1日省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确保中央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及时兑付,结合罗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种粮农民,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重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党和国家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在2022年6月2日前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补贴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771万元。
(二)2022年度第一批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乡镇(街道),可与此次安排的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
三、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补贴标准。各乡镇(街道)根据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按照确定的粮食播种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原则上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四)补贴资金分配与下达。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各乡镇(街道)收到县级下达的一次性补贴资金后,于6月2日17时30分前将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五)补贴发放方式。采取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三、补贴发放流程
(一)数据采集。各乡镇(街道)边兑付边公示的同时应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补贴公示。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公开公示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在1天内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各乡镇(街道)在公示结束当天将补贴发放花名册、公示证明材料报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数据审核。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财政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存档上报。
(四)补贴兑付。县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权限向农村信用社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农村信用社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短信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县级财政部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在县级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完善流程环节,倒排发放时间,确保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有效落实,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全面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定期报送制度。省市级将建立工作进展调度制度,动态管理补贴资金进展情况。县财政局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解下达到到乡镇(街道)并第一时间抄送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于2022年6月2日填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兑付情况表》(详见附件),从6月2日起实施日报送制度, 报表报送至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由县财政局汇总后6月2日将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报送材料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发放流程、补贴兑付等基本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台账和兑付流水并整理归档,并于请分别于7月10日和7月20日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上报PDF文件到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人:黄国富,电话:15108689989,邮箱:522135436@qq.com)和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 联系人:曾跃聪,电话:13987468567 ,邮箱:134571588@qq.com)。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附件:
1.罗平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罗平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进度表
附件1
罗平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 注 |
合 计 | 83.2 | 7710000 | |
罗 雄 | 6.557 | 607625.84 | |
腊 山 | 4.6299 | 429044.82 | |
大水井 | 5.8078 | 538198.77 | |
鲁布革 | 1.7421 | 161437.39 | |
旧屋基 | 2.0727 | 192073.52 | |
钟 山 | 3.5966 | 333290.70 | |
板 桥 | 6.7593 | 626372.63 | |
长 底 | 2.6927 | 249527.85 | |
九 龙 | 12.9448 | 1199572.21 | |
马 街 | 8.2905 | 768266.29 | |
老 厂 | 7.0772 | 655831.88 | |
富 乐 | 7.9405 | 735832.39 | |
阿 岗 | 13.0889 | 1212925.71 |
注:粮食播种面积83.2万亩仅作为补贴测算依据,各乡镇(街道)应以实际核实种植面积组织兑现。
附件2
填报单位:乡镇(街道)(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乡镇 (街道) |
补贴资金 金额(元) |
县资金到账时间 | 资金兑付进度(万元) | 兑付面积(万亩) |
亩均兑付标准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
已兑付金额 | 未兑付 金额 | 未兑付 资金比例(%) | 小计 | 玉米 | 稻谷 | 小麦 | 马铃薯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