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金刚烷胺、沙拉沙星、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罗平县林凤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新姜,铅(以Pb计)超标。
2、罗平县林凤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韭菜,镉(以Cd计)超标。
3、罗平县振兴新城农贸市场(岳代芬)销售的1批韭菜,镉(以Cd计)超标。
4、罗平县梁关琼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辣椒(线椒),镉(以Cd计)超标。
5、罗平县梁关琼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韭菜,镉(以Cd计)超标。
6、罗平县金塘农贸市场(王艳琼)销售的1批鲤鱼,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超标。
7、罗平县树刚水产品摊销售的1批草鱼,地西泮超标。
8、罗平县树刚水产品摊销售的1批鲤鱼,地西泮超标。
9、罗平县艳丽水产品销售摊销售的1批草鱼,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超标。
10、罗平县路平食品批发部销售的1批鸡蛋,恩诺沙星超标。
对罗平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