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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罗平警方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6-16 09:13 来源:罗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8318

 
       家庭幸福美满是每个人所追求和向往的目标。但在现实生活中,因各种各样的家庭琐事、矛盾、困难,夫妻间、父子间、兄弟姐妹间产生纷争、引发家庭暴力、甚至引发流血案件情况时有发生,既破坏了家庭幸福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罗平县公安局强化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调解家庭暴力,维护和谐稳定。


       2018年8月20日中午,马街镇荷叶村委会蒿枝冲村张某和其妻子(二人为组合家庭)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张某便到隔壁房间打骂其养子张某某,并用手掐张某某的脖子,为此,夫妻两人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养子张某某将养父张某摔倒,并伸手从地上摸到一把锤子,击打在张某的头部,导致张某当场死亡。2019年1月21日中午,钟山乡密村村委会阿纳村张某酒后与母亲喻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加之喻某常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基本上由张某照顾,长期照顾中张某经济、生活、精神压力增大,心生怨气便顺手打了母亲喻某两嘴巴并踢了胸口一脚,导致喻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家庭就这样毁了,教训十分深刻。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同年12月21日,云南省公安厅与省妇联共同制定并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以来,罗平县公安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地向往,努力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接到家暴警情后,第一时间出警制止家暴行为,按情节轻重分类进行处置,对于家庭暴力情节后果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以来,共出具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335份,对家暴情节严重的依法治安拘留5人。通过《家庭暴力告诫书》的送达,有效避免了家庭暴力事件再次发生,减少了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事件,有力促进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稳定。
       罗平警方温馨提示:反对家庭暴力,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罗平警方一直在努力,愿所有家庭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