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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司法局细化措施强监管 检查督导抓落实

发布时间:2020-03-31 09:42 来源:罗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5576


 
       为有效防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疫情感染风险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3月初开始,罗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13个司法所“两类”特殊人群即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询问和查看了“两类”人员近期的行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集中学习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社区矫正对象)等基本情况。
通过督导检查,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两类”特殊人员的请假、外出、信息化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实现了疫情期间“两类”人员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明,监管到位,确保了我县“两类”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371名在矫对象及家属没有受感染疫情情况发生,社区矫正工作秩序稳定;对1月份以来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对象,做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到位、居家隔离到位、安置到位,务工去向明白。
       为进一步督促各司法所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工作,督查组要求:一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两类”人员底数清、去向明,防止脱管漏管;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依法防控疫情;三要加强排查,把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排查监管对象活动情况,务必做到人员精准、信息真实、范围广泛。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密切接触者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四要加强个人预防。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都要严格执行外出戴口罩、自觉测体温和其他必要防控措施,增加办公和居住场所的通风、消毒,坚决杜绝疫病侵入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