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政府公文的严谨性 | ||
| 来信时间 | 2024-07-11 09:11:47 | 来信人 | 王*康 |
| 来信内容 | 罗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7月11日发布的《罗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罗政征预公告【2024】1号)中出现项目地点和辖区不相符。 征收目的中“拟用于富乐光伏电站”,怎么土地征收范围会是“罗雄街道办事处......”?! | ||
| 回复部门 |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7-11 15:08:25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富乐光伏发电站是发改部门的立项名称,项目选址最终定于罗雄街道辖区内,《罗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罗政征预公告【2024】1号)内容无误,特此说明。感谢你的关注,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