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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关于罗平县初纳河、清水河、牛街河等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3 00:00  来源:罗平县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科学划定河湖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和岸线控制利用区,进一步夯实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基础。罗平县水务局牵头完成了《罗平县初纳河(含舍迫小河及新石桥电站水库、虎跳岩电站水库)、阿者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清水河(含密村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牛街河(含牛街河水库、水寨电站水库、小龙洞电站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波罗湾小河(含红石岩电站水库)、青草塘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桃源小河(含老坟冲水库、老土塘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榨冲小河(含榨冲水库)、把左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阿主河、歹麦小河、色戈小河、宜那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土桥河(含募补水库)、板桥小河(含小募舍水库)、浙都小河、玉马小河(含小平桥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罗平县五里箐水库、瓦窑水库、钟山水库、鲁西水库、阿鲁水库、大麦田水库等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3日17:00。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lpxhzb33@163.com

二、通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云贵路327号

三、电话/传真:8229609

 

附件:

1.罗平县19条河流、18座水库(含电站水库)岸线功能区划分统计表.xlsx

2.罗平县初纳河(含舍迫小河及新石桥电站水库、虎跳岩电站水库)、阿者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3.罗平县清水河(含密村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4.icon_pdf.gif罗平县牛街河(含牛街河水库、水寨电站水库、小龙洞电站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5.罗平县波罗湾小河(含红石岩电站水库)、青草塘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6.罗平县桃源小河(含老坟冲水库、老土塘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7.罗平县榨冲小河(含榨冲水库)、把左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8.罗平县阿主河、歹麦小河、色戈小河、宜那小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9.罗平县土桥河(含募补水库)、板桥小河(含小募舍水库)、浙都小河、玉马小河(含小平桥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10.罗平县五里箐水库、瓦窑水库、钟山水库、鲁西水库、阿鲁水库、大麦田水库等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罗平县水务局

2026年4月3日

 

 

 

 

 

 

 

 

 

 

 

 

 

 

 

 

 

关于罗平县初纳河、清水河、牛街河等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岸线功能分区,是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确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岸线空间管控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的工作要求。

二、编制过程

根据曲靖市水务局印发《贯彻落实〈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水务局于2026年1月6日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负责我县19条河流、18座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26年3月底,第三方提交了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初稿。2026年4月3日,县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县级初步评审(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等部门专家参加评审)。第三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在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和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本次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主要涉及河流、水库:初纳河、清水河、牛街河、舍迫小河、土桥河、板桥小河、浙都小河、玉马小河、桃源小河、波罗湾小河、青草塘小河、阿者小河、阿主河、色戈小河、歹麦小河、宜那小河、榨冲小河、把左小河、密村小河共19条河流。新石桥电站水库、虎跳岩电站水库、榨冲水库、牛街河水库、水寨电站水库、小龙洞电站水库、红石岩电站水库、募补水库、小募舍水库、小平桥水库、老坟冲水库、老土塘水库、五里箐水库、瓦窑水库、钟山水库、鲁西水库、阿鲁水库、大麦田水库共18座水库。

(二)本次规划主要技术标准:《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SL/T 826-2024),功能区共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和岸线控制利用区。

全县19条河流、18座水库,共划定岸线保护区32个,长63.904km,岸线保留区84个,长279.911km,岸线控制利用区53个,长130.192km。

(三)本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的原则

1.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以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为前提,以不威胁河势稳定、不破坏生态和人文古迹为准入,把岸线保护作为岸线利用的前提,实现在保护中有序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协调城市发展、产业开发、港口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对岸线的利用需求,促进岸线合理利用、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空间规划等工作的相互衔接。

2.统筹兼顾、科学布局:按照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遵循河道演变的自然规律,根据岸线自然条件,充分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等方面要求,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地区间及行业之间的开发利用需求,科学进行岸线功能分区,合理布局河湖岸线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充分发挥岸线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等综合功能。

3.依法依规、从严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岸线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制度建设、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不同河段的河势特点和保护利用要求,提出控制利用及保护的对策措施,对不适宜开发的区域严格控制,实现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开发中落实保护,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合同利用和依法管理。

4.远近结合、持续发展。既考虑近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又充分兼顾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岸线的保护,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划定一定范围的保留区,做到远近结合、持续发展。

5.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岸线实际情况,针对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中的主要矛盾,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以岸线利用程度较高、防洪影响和水环境问题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镇段为重点,落实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