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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第二批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板桥镇玉马村委会大法郎村 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罗政复(2026)84号
  • 2026-06-18 16:42

板桥镇人民政府: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板桥镇玉马村委会大法郎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板政请〔2026〕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玉马村委会大法郎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1.新建蔬菜种植棉被拱棚35亩;

2.安装PE160mm+PN10保压供水管500米;

3.安装PE90mm+PN10保压供水管900米;

4.安装16mm贴片滴灌带(16×0.2mm壁厚、孔距30cm、流量2.4L/h)90000米;

5.安装4×50电缆、50平方4芯线3000米;

6.安装2×1.5双芯铜线、1.5平方双芯线14000米;

7.安装棚内取暖灯泡3500个;

8.安装自动控制配电箱15个;

9.安装水肥一体化智能系统1套;

10.新建蔬菜分捡房100平方米;

11.新建工具房50平方米。

批复资金265万元,从2026年第二批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板桥镇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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