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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能源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编号为X3YN202405160059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能源局
  • 2026-04-17 17:03

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通〔2024〕61号)要求,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因舍迫煤矿开采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村民生活用水断流,也没有灌溉用水,耕地塌陷无法耕种,住房开裂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160059,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因舍迫煤矿开采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村民生活用水断流,也没有灌溉用水,耕地塌陷无法耕种,住房开裂。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区地表部分耕地、地埂局部开裂和塌陷,部分群众房屋开裂。

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根据第三方沉降监测评估报告结果,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对局部开裂和塌陷的地块进行修复。二是结合村落布局合理配置2个蓄水塔,作为不间断供水点;同时加强村内供水管道维护维修,保障群众生活用水。三是引导村民进行安全耕作(目前已完成春耕种植)。四是对目前房屋受损较为严重的4户6人采取过渡期安置。五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舍迫村委会山后村、上寨村进行房屋建筑物安全性检测、房屋保全检测、房屋建筑物沉降观测,绘制地形图,根据分析结果(房屋开裂原因)针对性整改。

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6年4月30日前,具体由县能源局作为牵头单位,老厂乡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发改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2个部分属实、2个属实,整体上基本属实。舍迫煤矿矿区地表部分耕地、地埂存在局部开裂和塌陷情况。该煤矿矿区所涉及的山后村因地质结构变化导致1个储水池开裂无法储水,其他2个供水点可满足村民正常生活用水需求。舍迫村委会共有约200亩水田,灌溉水源为初纳河,来水量充足,取水坝和沟渠运行正常;耕地为旱地,农作物用水依靠天然降水解决。舍迫村委会村民刘某某户耕地存在一处塌陷,塌陷位置周边地块已完成春耕种植。舍迫村委会部分群众房屋不同程度出现开裂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老厂乡人民政府根据第三方沉降监测评估分析结果,制定了《老厂乡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措施以及实施步骤。针对涉及的塌陷区及局部开裂地块(约10平方米),进行了覆土修复。截至目前,该塌陷地块已完成修复,具备了农作物耕种条件。二是老厂乡人民政府为解决山后村1个蓄水池因地质结构变化开裂导致无法储水的问题,新增了3个总蓄水量为15立方米的蓄水桶。此外,由于水源点来水充沛,村内管道等其他供水工程仍能够正常使用,山后村群众的生活用水有保障。三是老厂乡人民政府对房屋受损较为严重的4户6人群众采取了过渡期安置措施。四是老厂乡人民政府根据第三方机构分析结果和工作专班现场核实情况,制定了《老厂乡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对受损房屋采取拆除搬迁、维修加固等针对性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按整改实施方案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整改。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能源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