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省级环保督察交办城镇污水治理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建字〔2023〕13号)要求,2022年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反馈“曲靖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集中收集率任务未完成污泥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序号:047号。
环境问题:曲靖市未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未完成2021年年底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要求各州(市)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目前曲靖市未建成投入正常运行的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
督察反馈指出: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665号),明确曲靖市“十三五”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6万立方米/日,查阅《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第三方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交办问题进行核查评估的函》(曲建函〔2022〕8号)要求,曲靖市“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建城〔2019〕167号)要求,曲靖市2021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是43.3%,根据曲靖市住建局2022年11月13日,提供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2021年年底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38.2%。3.检查污水处理厂发现,污泥未经无害化处理,污泥直接外运处置,虽签有污泥处置合同,但合同方多数无污泥处置资质,污泥用于绿化用肥或养殖蚯蚓等,存在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泥的隐患。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1.要求到2025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2.加快推动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将产生的污泥委托处置资质的垃圾焚烧中心或污泥处置中心处置。
责任单位:具体由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开投集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腊山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九龙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三、整改情况
1.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
罗平县建成区面积21.6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8.51万人。按照《云南省用水定额》人均用水标准为110L/d计算,污水产生量人均88L/d,日产生污水量0.8万吨左右,建有污水处理厂两座,总处理能力4.5万吨/日(学田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长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两座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达到一级A标。目前建有雨污管网418.4公里(其中雨水管网230.3公里,污水管网171.5公里,混流管网16.6公里),建成区污水管网已全覆盖,80%以上的生活污水能得到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
按照行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行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在线检测推算。2021年4月国家统一启动污水收集率计算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2.要提高集中污水收集率和BOD浓度唯一措施就是通过工程性措施实现。
一是通过实施罗平县城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已完成《罗平县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和备案,排查主次干道雨污管网358公里,错混接点位31个,建立了管网普查数据库。已将排查城区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混流点位31个改造完毕(改造混流管网44.46公里)。县城雨污管网改造完成污水管道33.91公里,雨水管道21.44公里,修复漏损管网3.2公里,清淤12.45公里。
二是通过PPP项目新建改造10条路网,配套雨污管网42.52公里(其中污水管网22.34公里,雨水管网20.18公里),消除管网空白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三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对小区内部实施雨污分流,2019年以来改造老旧小区97个,改造雨污分流管网30.8公里,从源头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四是办理排污许可证40余本。
通过以上工程性措施进水BOD平均浓度得到逐年逐步提高,2023年进水BOD平均浓度达57.56mg/L;2024年进水BOD平均浓度达50.1mg/L;2025年旱季进水BOD平均浓度接近100mg/L,2025年4月进水BOD平均浓度高达135.51mg/L。2025年进水BOD平均浓度增幅超20%,达到销号目标要求。
2025年度平均污水集中收集率和BOD浓度相比目标值仍然偏低,主要原因:一是2025罗平县年雨季来得早、受台风影响全年降雨量大,经罗平县气象局气象观测站资料查询,2025年1月1日至11月16日,罗平县腊山降雨量1854.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325毫米,偏多21.2%,罗雄1761.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32.6毫米,偏多15.2%,为近十年最大。城中村、自建小区等源头雨水混入污水管网;二是罗平县城区地形西高东低,城区水系发达,防洪沟、西门河、小干河、中涵、东干渠、西干渠均穿城而过,受降水影响,地下水丰富且水位高,地下水倒灌和浸渗进入污水管网;三是雨量大时,城区部分区域积水,为守好城市安全生命线,根据相关汛期防洪排涝要求,临时将路面积水排入污水管;四是罗平县城正在实施雨污管网改造和防洪排涝功能提升项目,因施工需要,部分清水临时排入污水管网。这些不可控的客观因素,导致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被严重稀释,在线实时检测的BOD浓度偏低。
3.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2025年1至10月份污泥产生量1166.74吨,平均含水率42.72%,罗平海天长青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1月至10月共处理湿污泥总量为929.7吨平均含水率54%,产生的污泥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卫生运送至罗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存在随意堆放、丢弃等情况,罗平县已建有垃圾焚烧发电厂,下一步将按照环保和住建等有关文件要求处置。
住建局认为,“十四五”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共争取到各级补助资金1.7亿余元,实施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实现了城区雨污管网全覆盖,80%以上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并有效处理,旱季时进水BOD平均浓度能达到问题整改目标要求。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完成了自查自验,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报请县政府予以验收并逐级上报验收销号。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