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健全”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描述
省级编号:69-29-1。
环境问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健全
督察报告指出:全市137个乡镇(街道),有99个需在集镇独立处理,其中,已建成 74 个乡镇中,43 个采用一体化设施,但处理规模小,不能满足处理需求,17个采用生态湿地处理,污水处理工艺达不到排放标准;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25 个乡镇,目前生活污水直排;99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污水管网约1200公里,目前尚有650公里管网未建设。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
整改类型:限期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目标:完善需独立处理的1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并有效收集处理污水。
整改措施:1.逐一排查摸底,提标改造1个(板桥镇)不满足污水处理需求、1个(九龙街道)处理工艺不达标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进一步摸清乡(镇)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规模,新建改造集镇污水管网,补齐管网短板,健全满足需求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具体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各相关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三、整改情况
(一)板桥镇。2016年投资107万元新建复合型生态湿地1个,污水处理规模200吨/天,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该设施位于板桥后街,仅能覆盖板桥荷花塘到火车站片区。为确实提升板桥镇污水处理能力,采取另外选址新建一座1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污水管网已接通,共铺设管网1.1公里;一期已采购污水处理设施1台,日处理200吨,设计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二期已完成征地工作,正在报批用地手续。
(二)九龙街道。2016年投资165万元新建生态处理设施1个,排放标准设计为一级B标。2024年12月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增设一台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吨/天,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现已完成设备调运摆放、电源及配套管道接通工作,设备运行正常,提标任务已完成。
(三)马街镇:2022年投资970万元(包含管网)建成生态处理设施1个,污水处理规模175吨/日,排放标准一级B标。2025年9月启动提标改造建设,设计标准为一级A标,在原有生态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增设曝气设备1套、消毒设备1套、补植漂盘水生植物400平方米等,2025年11月已完工,11月底调试投入运行。
(四)老厂乡:2016年投资155万元建成动力化生物转盘处理设施1套,污水处理规模60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B标。2025年11月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增设一台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吨/天,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现已完成设备调运摆放、电源及配套管道接通工作,设备运行正常,提标任务已完成。
(五)富乐镇:2022年投资385万元建成SBR自动力处理系统1个,污水处理规模40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六)鲁布革乡:2018年投资83.95万元建成生物生态(生态+一体化)处理设施1个,污水处理规模40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七)阿岗镇:2017年投资122万元建成SBR自动力处理系统1个,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八)旧屋基乡:2019年投资100万元建成SBR自动力处理系统1个。污水处理规模10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九)大水井:2017年投资181.17万元建成湿地组合型(湿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个,污水处理规模34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十)钟山乡:2017年投资186.31万元建成SBR自动力处理系统1个,污水处理规模35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十一)长底乡:2019年投资89万元建成SBR自动力处理系统1个,污水处理规模170吨/日,排放标准一级A标。处理水质及处理能力满足现状要求。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