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街镇人民政府:
《马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马街镇革岗村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马政请〔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马街镇革岗村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墙40立方米,新建1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安装污水管网40米。
批复资金130万元,从(曲财农〔2024〕153号)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批复给云南罗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端食品厂房及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马街镇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
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马街镇革岗村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马街镇革岗村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 | |||
预算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130 | |||
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30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通过建设马街镇革岗村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带动革岗村火腿、土鸡蛋、生姜等产业的发展,多元化增加群众收入,带动辖区内农户112户(其中脱贫户102户、三类监测对象10户)增加收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新建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 | ≥300平方米 | |
指标2:新建挡墙 | ≥40立方米 | |||
指标3:新建化粪池 | ≥10立方米 | |||
指标4:安装污水管 | ≥40米 | |||
质量指标 | 指标2:工程验收合格率 | ≥9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按时完工率 | ≥98%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建设成本 | ≤13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3: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 | ≥1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受益农户人数 | ≥310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项目计划设施使用年限 | ≥2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 ≥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