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井乡人民政府:
《大水井乡人民政府关于大水井乡红箐村续断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项目的请示》(政请字〔2025〕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大水井乡红箐村续断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药材晾晒场500㎡及相关配套设备,预计投资100万元;新建药材储存仓库200㎡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田间生产便道3公里及河道挡墙500米、新建蓄水池300m³及三面光灌溉水渠1600米,预计投资190万元,合计290万元。
批复资金290万元,从(曲财农〔2024〕153号)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批复给云南罗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端食品厂房及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大水井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大水井乡红箐村续断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2025年7月29日
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产业类项目)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大水井乡红箐村续断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项目 | |||
预算单位 | 罗平县大水井乡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350万元 | |||
其中:财政衔接资金:290万元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在大水井乡红箐村委会流转土地380余亩,种植100万余株续断、迷迭香、白花前胡等中药材,通过企业示范带动周边群众用工和种植。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订单锁定收益、劳务就地增收”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年带动务工2000工次以上,参与农户人均年增收9000元以上,村集体年增收30000元,实现企业增效、集体增富、农民增收的多赢格局。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药材晾晒场 | ≥500㎡ | |
指标2:药材储存仓库 | ≥200㎡ | |||
指标3:田间生产便道 | ≥3公里 | |||
指标4:河道挡墙 | ≥500米 | |||
指标5:蓄水池 | ≥300m³ | |||
指标6:灌溉水渠 | ≥1600米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建设标准 | 按项目规划实施 | ||
指标2: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按时完工率 | ≥100% | ||
指标2:补助资金发放率 | 按项目实施进度发放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建设成本 | ≥2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收益率 | ≥3% | |
指标2: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 | ≥3万元 | |||
指标3: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 | ≥2000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受益农户人数 | ≥900人 | ||
指标2: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口数 | ≥175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对人居环境影响情况 | 有效提升人居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项目计划设施使用年限 | ≥10年 | ||
指标2:项目设施管护率 | ≥99.9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 ≥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