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5年肉牛一次性奖补项目,下达资金50万元。对全县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脱贫户及监测户,2025年出栏饲养期超过一年的肉牛(含黄牛、水牛、母牛),给予脱贫户每头一次性奖补1000元,给予监测户每头一次性奖补1500元;对饲养的能繁母牛(2025年新生犊牛且已饲养超过三个月),采取“见犊补母”的方式,给予脱贫户或监测户每头母牛一次性奖补500元。两项政策监测户、脱贫户每户每年补贴合计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0元和6000元。对于未享受过饲草料补助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中的肉牛养殖户,对种植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的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制作成裹装或袋装黄贮、青贮的按照每吨100元的标准,给予单户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饲草料补贴。
(二)外出务工奖补项目,下达资金50万元,补助对象为:对省内跨州市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务工每年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年每人可申报1次。
二、资金管理要求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内容、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三、资金来源
此次下达的资金从曲财农〔2025〕72号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资金安全监管,并及时报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附件1:2025年肉牛一次性奖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2: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州市省内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中共罗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