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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
  • 2025-07-25 10:46

 2024年4月1日21时49分许,在罗平县腊山街道云贵路兴福村镇银行门口发生一起造成1人现场死亡和1辆小型轿车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关法律法规。经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116文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宪富为组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会、腊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2024418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4729日,罗平县人民政府对《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谁调查、评估”的原则,2025718日,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局、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腊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建议落实方面。有关单位是否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精神,落实处理建议情况。

(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落实方面。有关单位是否逐项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包括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整治路面管控查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取得的效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等方式,听取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腊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核对了事故责任人员的处落实情况,查看了各有关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举一反三、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475日,被告人XX犯交通肇事罪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云0324刑初254号],同时被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落实情况

1.罗平县XX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未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相关义务被罗平县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已履行)罗平县XX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罗平县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已办理相关手续)

2.罗平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XX,未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或相关义务被罗平县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已履行)罗平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罗平县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部分处罚已履行,余下处罚已办理相关手续)

    3.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腊山街道办事处因监管不力等已向罗平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个方面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多次隐患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

罗平县XX服务有限公司、罗平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深刻吸取本事故教训,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从行动上确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巡检安全防范及救援工作,全面开展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腊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推手,强化分析研判,克服惯性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是各部门狠抓源头监管路面管控,加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流动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该类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各部门狠抓宣传教育联合执法,全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时段、重点车辆人群18类肇事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严查严处,全力将路面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降至最低。

(三)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0〕31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3〕35号)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地方交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收集典型案例提炼经验教训,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五、评估意见

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处理建议、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经评估组认真评估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建议已落实。

(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事故教训、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基本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理罗平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按照罗平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决定。

六、下步工作建议

1.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取事故教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安全生产15条、云南省69项、曲靖市93项硬措施,确保罗平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2.各级各部门要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剖析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紧盯“人、车、路、企”源头,加强源头隐患排查理,强化车辆管控企业监管,落实好通报、约谈、责令整改等机制,督促企业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4.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形式、多平台、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将教育警示融入人民群众学习生产生活,增强民众守法、安全、文明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罗平腊山4·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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