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山街道办事处:
《罗平县人民政府腊山街道办事处关于罗平县2025年度腊山街道大水塘社区村级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罗腊办请〔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大水塘社区村级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1.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总用地面积7722.36㎡,新建市场交易服务设施用房框架结构一层1404㎡,投入179.4万元。2.新建农产品粮食交易区4072㎡,(其中:新建钢结构大棚2300㎡,投入85万元,地面硬化4072㎡,投入28万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用房40㎡、投入3.6万元,电子结算中心用房50㎡,投入4万元)。
批复资金300万元,从(曲财农【2025】41号)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腊山街道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腊山街道大水塘社区村级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政复〔2025〕110号附件+大水塘社区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