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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一批省级衔接资金用于旧屋基乡木马甲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罗政复(2025)45号
  • 2025-01-24 15:06

旧屋基乡人民政府:

《旧屋基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木马甲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旧政请〔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木马甲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一)、新建木马甲村田间生产通道5条,宽1.5米,长2750米。通道一:龙潭村地界至木马甲下海丫口,全长970米,砂石路面。通道二:下海丫口至水淹凹地,全长120米,砂石路面。通道三:烤烟育苗基地至牛场田丫口,全长470米,砂石路面。通道四:三叉河至下海丫口,全长820米,免烧砖路面。通道五:育苗基地小桥至出水丫口,全长370米,砂石路面。预计共投资40万元。

(二)、在生产通道外侧新建挡墙保护,挡墙长400米,宽0.5米,高1.5米,共300立方米,预计投资16万元。

(三)、新建涵洞2个,预计投资7万元。

(四)、进行沟渠清淤及落水洞加固,对出水口至水淹凹落洞段2千米的沟渠进行清淤,对三叉河处落水洞进行除险加固。预计投资34.36万元。

(五)、购买多级增压泵一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解决金家屋基村供水难的问题。预计投资2.64万元。

批复资金100万元,从(曲财农〔2024〕153号)2025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旧屋基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木马甲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325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51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