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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罗政办发〔2024〕4号
  • 2024-03-12 17: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丰产丰收,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圆满完成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70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72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功能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涵养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探索推进绿色设施、绿色基地、绿色产品三绿模式。按照统筹规划、项目入库、分级负责、经济适用、规范有序、保障质量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修复灾毁农田基础设施,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规模推进的原则。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选择水源条件好、区域土地面积广、开发空间大、坡度25度以下的区域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进行规划布局,每片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规划项目不得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红线内、退牧还草、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实施;新建项目不得在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区域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必须在2011年以后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地块重复实施。

(二)优先布局的原则。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良种繁育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土地流转规模大、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高的结构调整优势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全程监管的原则。项目建设区域实行信息平台监管,项目从立项、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四)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未建设的,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资金支出环节

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10万亩 ,其中,新建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建设投资标准:新建投资标准3000 /亩,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改造提升投资标准2750/亩,投资总额为13750万元。项目总投资28750万元,其中,涉及项目乡镇(街道)实施27878.21万元,主要包括田间工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监理、耕地进出平衡、林地勘察、工程招标、监理招标、监督管理、初验、档案资料收集、建设内容告示等;县农业农村局实施871.79万元,主要包括项目规划选址、可研编制、初步设计、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田间工程23876.86万元、耕地质量提升2926.11万元、耕地质量监测点180.38万元、勘察设计509.57万元、工程监理费407.64万元、耕地进出平衡303.94万元及项目规划选址、可研编制、审计、上图入库、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检查验收、终验、绩效评价、资料等545.5万元。(详见附件)

四、建设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田建设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曲农〔202315号)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电、技综合配套,重点建设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送、耕地质量提升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相关工程内容。田间生产道路应尽量减少占地,路面以水泥路面或泥结石路面为主,路基和路面必须经过压路机反复碾压,合理配置涵管;高效节水工程主要建设水源设施和田间排灌设施;耕地质量提升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原则,配套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

五、建设要求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县级统筹、乡级负责制,县级进行统一选址、初步设计、监督管理、项目变更批复、审计、终验、绩效评价、上图入库和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乡级负责项目申报、审批及实施,主要包括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监理招标、林地勘察及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耕地质量提升、初验、档案收集、建设内容告示、工程占地协调及建后管护制度建立等有关工作。

(二)选定作业单位。项目推进的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工程监理、林勘等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实施。项目初步设计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招标选定具有农田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经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复后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机耕道、灌溉与排水等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林勘单位由项目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招投标,但项目工程量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过程中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项目工程量投资在500万元以内的,不得再拆分标段;项目工程量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按照每个标段500万元左右的标准划分标段。涉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等有关的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验收。项目乡镇(街道)农田建设实施小组负责施工转序验收和项目初验,转序验收需对道路实行路基碾压初验和路面初验2次验收,对管道实行管路开挖验收和埋管通水 2次验收,初验需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项目所在村(居)委会4方人员共同参与工程量现场核定,确保工程量真实,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初验后由具备审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终验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抽查和各级检查。

(四)档案管理。项目乡镇(街道)要注重档案痕迹管理,各标段的招标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报告(需要有道路、管道耐压强度、厚度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审计结算报告、财务决算清册、建设前图片(影像)、施工中图片(影像)、完工后图片(影像)、初验图片(影像)等资料需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统一制作公示标牌,标明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管护主体以及工程施工平面、图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科学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已建成项目区及时完成上图入库,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

(五)项目变更。项目批复下达后,严禁擅自变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实施内容,不得降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原则上不得增加工程量,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项目变更程序上报审批,变更投资额在总投资5%以内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现场签证确认,并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项目施工时,因项目调整变更导致的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总投资5%,不超过10%(含)的,调整变更的设计方案应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提出增(减)投资筹措(资金安排)方案,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报市农业农村部门批复;超过原批复概算总投资10%以上的,应重新设计并评审,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工期管理。项目建设年限1年,202410月前完成主体工程。强化调度管理,加快工程推进,力争2024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七)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农田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罗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职能职责的人员实行替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丁宪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玉林  县农业农村局长

陈亚斌  县财政局长

 员:罗红兴  罗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彦林  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甫小虎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钟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钱利波  老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国操  长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朝平  鲁布革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金永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艳琼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保强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万峰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陆宇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党组成员

李维宽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陈元坤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念吉权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王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田建设工作。项目建设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财政、水务、自然资源、交通、林草、环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施中各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管理平台建设、上图入库、进度督促、项目变更批复、耕地质量监测、审计、终验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保障项目资金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水资源协调调度及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项目批复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定价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上图入库和新增基本农田划入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县林草局负责做好项目占用林地的协调和审核,并做好组件报批手续,确保审批手续尽快获批。其他县直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终身负责制以及工程项目审核制。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相关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选择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施工建设,严禁项目所在村、组干部直接参与工程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管护新机制。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 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72 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合理使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费、施工支出、工程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审计费、林业勘察费以及必要的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项目其他费(项目其他费主要用于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管理方面支出)、项目管护费。各项目区具体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审定的初设方案另行下达。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分期拨付,工程启动时预拨项目建设资金30%,其余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终验后拨付到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的97%,预留项目建设资金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年质保期满后再行拨付。招投标结余资金在田间工程总额1%范围内,可用于项目管护费,主要用于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的日常维修维护,当年结余管护费可转入下年滚存使用。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质量抽检、工程监理费从项目资金中提取。选址、耕地质量监测点、勘察设计费、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实地考察、绩效评价、整改、县级必要的资料等其他费用直接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付。工程款、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乡级必要的资料等其他费用直接拨付到相关乡镇(街道)财政所,由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支付。工程招标结余资金可用于新增工程量建设。竣工审计、决算审计后,结余的工程资金上缴财政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方案,集中用于灾毁工程维修。严格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严格跟踪问效,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坚持补、测、评并重,提升耕地质量。就是在项目区配套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石灰,培肥项目区耕地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土壤酸碱度,减轻土壤病害。就是在项目区科学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要求,开展土壤取样、样品送检,动态掌握土壤有机质变化情况。就是通过耕地监测点的试验对比,筛选出最适宜耕地质量提升的技术措施进行重点宣传推广,促进耕地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项目监督。按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要求,项目实行全过程信息平台监管 ,落实绩效考评机制,部、省、市、县定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应用,并将资金投入情况及完成质量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任务、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各级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严格项目操作程序,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严格跟踪问效,严格纪检监,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推进措施不实、没有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约谈问责,并实行指标调减和考核扣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附件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亩)

概算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资金概算分配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及项目性质







合计

金额

田间
工程

耕地质量保护与
提升

耕地质量监测点

勘察设计

工程
监理

耕地进出平衡

其他费用

其中

















选址、可研编制、审计、上图入 库、检查验收、绩效评估

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资料等





合计

10

28750



28750.00

23876.86

2926.11

180.38

509.57

407.64

303.94

545.50

181.84

363.66

特别国债及改造提升、新建



1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罗雄片区)

1.5

4125

大洼子村、圭山村、外纳村、养马村、大明村、幸多禄村、新寨村

罗雄街道

3988.80

3487.85

389.99



55.93

7.53

47.5


47.5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
建、改造提升



2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腊山片区)

2.5

6875

法金甸村、学田村、青草塘村、坡衣村、普妥村、大水塘村、以龙村、阿沟河村

腊山街道

6681.05

5812.67

700



93.15

9.4

65.83


65.83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3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板桥片区)

1

2750

金鸡村、品德村

板桥镇

2670.39

2213.70

318.00



44.00

56.36

38.33


38.33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4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板桥片区)

0.68

2040

舍邦歹村、玉马村

板桥镇

1955.92

1637.95

184.8



32.64

66.93

33.6


33.6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5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长底片区)

0.2

600

石盆水村、长底村、把佐村

长底乡

580.94

463.06

82.24



9.6

14.04

12


12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6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钟山片区)

0.56

1680

密村

钟山乡

1619.29

1318.62

182



26.88

60.59

31.2


31.2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7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鲁布革片区)

0.1

300

团坡村

鲁布革乡

282.20

231.24

30



4.8

10.16

6


6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8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老厂片区)

0.75

2250

马米村、水塘村、田边村

老厂乡

2193.64

1876.46

225



30.45

26.73

35


35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9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马街片区)

1.46

4380

宜那村、鲁基村、革岗村、阿东村

马街镇

4279.26

3701.33

438.6



59.7

30.43

49.2


49.2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10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阿岗片区)

1.25

3750

革宜村、法郎村、阿窝村、高桥河格村

阿岗镇

3626.72

3133.98

375.48



50.49

21.77

45


45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县农业农村局

871.79



180.38

509.57



181.84

181.84


特别国债资金及新建、改造提升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