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
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平县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1〕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云发〔2022〕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2号)、《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工信设施〔2022〕35号)、《曲靖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23〕73号)、《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开放发展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通知》(罗发〔2022〕38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创新,积极争创国家千兆城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罗平县信息通信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市政府全会精神和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认真贯彻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千兆城市发展机遇,加快“数字罗平”建设步伐,夯实罗平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紧紧抓住窗口期战略性机遇,加强全县5G 通信服务经济建设能力,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实现5G网络全面覆盖,提升信息通信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深入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和融合应用,营造“双千兆”网络建设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建设5G基站400个,优化县城区域信号覆盖;2024年,建设5G基站200个,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和各区功能性覆盖,实现重点乡镇、产业园区、高速公路、4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2025年建设5G基站 100 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5G网络覆盖率达100%。持续优化“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2023年建成基本覆盖城市区域和重点乡(镇)、街道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2024年建成覆盖城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2025年建成全面覆盖城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大部分自然村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双千兆”网络设施建设。
1.持续扩大“双千兆”网络覆盖范围。适度超前部署“双千兆”网络,推动各基础电信企业在县城主城区及乡(镇)、街道进行10G-PON光线路终端(OLT)设备规模部署。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等光纤到户薄弱区域光分配网(ODN)改造升级。加快部署高质量5G网络,持续提升5G网络的广度、深度、厚度,加快完成县城深度覆盖、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覆盖。加快用户端千兆网络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2.提高网络支撑能力。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信息通信网络主力军作用,推动电信企业打造市际出口带宽重要节点,优化升级与市级骨干网络之间的连接,降低网络时延,筑牢数字城市建设基础。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3.推动IPv6规模化部署。强化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和应用的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内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县属国有企业外网网站要完成IPv6升级改造,在相关政府采购活动中明确提出支持IPv6的具体需求,推动主流企业应用IPv6完成升级改造。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深化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千兆光网、5G网络等新建网络同步部署IPv6,新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新型交换中心应支持IPv6,定制和集中采购的移动及固定终端应全面支持IPv6,新开通的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业务应支持IPv6,原则上不再提供IPv4单栈专线扩容。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4.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推进老旧小区住宅改造时,应将小区用地红线内通信基础设施、光纤入户等“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及架空改造费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整合宽带、有线电视接入需求,统一实施改造,实现宽带、有线电视“多网合一”,提升老旧小区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各基础电信企业负责做好小区用地红线外光缆敷设至通信设备间和电信间的投资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工信商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5.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网络覆盖。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和投资运营主体要大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基础电信、广电网络和铁塔企业紧密协作,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开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协调开放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资源,加快审批流程,给予施工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铁路相关单位开放铁路沿线资源,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沿线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投资,解决已通车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通信覆盖问题。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解决疑难站址问题。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全面梳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疑难站点,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协调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困难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担负起“新基建”项目落地要素保障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加快推进解决疑难站址问题。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7.深入推进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升级。面向农村较大规模人口聚居区、生产作业区、交通要道沿线等区域,各街道、乡镇要组织好属地通信覆盖情况摸排,工信商科部门要持续向上申报争取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偏远地区4G网络覆盖。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逐步推动5G及千兆光纤网络建设覆盖。各基础电信企业要针对大水井乡、鲁布革乡、钟山乡、旧屋基乡及全县农村偏远地区的信号弱覆盖区和盲区进行网络覆盖。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逐步推动5G及千兆光纤网络覆盖。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二)加大千兆网络融合应用
8.推进“双千兆”应用创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双千兆”网络赋能千行百业,大力推进5G行业创新应用,充分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持续引导行业企业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各基础电信、通信设备、垂直行业、信息技术、互联网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应用技术创新,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关切,加快“双千兆”网络在消费、工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融合创新。财政管理部门要落实向5G应用领域倾斜的政府采购支出政策。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国资委、县能源局、县广电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9.提升500Mbps以上及5G用户占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支持驻地基础电信企业,协同积极争取优惠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双千兆”网络协同推进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企业和家庭使用500Mbps以上固定宽带及5G终端,实现25%占比双突破。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三)营造通信设施建设环境
10.保障以5G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同步保障电力、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商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罗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11.严格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云南省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云南省市政工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征求通信主管部门意见。将光纤到户和通信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技术标准对光纤到户、通信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住宅建设方完成有关通信设施建设,在竣工验收阶段有关通信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严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通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四同步”工作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12.落实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和共建共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如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路灯杆、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场所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平等开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推动属地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免费开放;各社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支持并配合通信企业开放通信管道、楼面等小区公共资源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禁止无故阻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或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资源占用费等不合理费用,有关部门对涉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应予以减免,以保证“双千兆”网络正常接入。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城乡建筑风貌要求,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等杆塔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鼓励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部门: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开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加强用电保障。供电企业要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好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全面梳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转供电清单,供电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尽快对满足转改直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直供电改造。对于暂时只能使用转供电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具备分户条件的,供电企业和转供电主体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进行分户改造,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执行国家规定,不得加价。
牵头单位:县能源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罗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14.加强项目审批和用地支持。依法依规高效办理铁塔、基站、算力基础设施(边缘计算机房、汇聚机房等)建设审批手续,对占地400平方米以下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办理,力争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项目所在地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优先组织保障铁塔企业依法依规取得用地。通信设施项目可按照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铁塔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套建设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工信商科局、县政务局
15.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起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规范公共场所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阻碍、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电信设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签订搬迁补偿协议,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推动出台《曲靖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补偿标准。县住建局要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通信设施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相关处理细则。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科局、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16.提高支撑能力。加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全覆盖,优化产业园区及客流密集区域的5G网络服务质量,满足产业园区入住企业和旅游景区新型业务及游客多样化使用需求。产业园区和文旅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对园区、旅游景区在新建和改扩建等工程时,统筹5G站址规划,为5G通信基础设施及光纤线路预留空间和通道。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县工信商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人民政府、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罗平支公司、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平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制定 5G 网络建设及产业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和落实政策情况。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单位对5G通信基站选址要给予支持和保障,简化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及流程。因市政拆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基站设施搬迁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帮助协调落实新站址,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络平稳过渡和优质覆盖。为解决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各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
(三)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云南省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云南省市政工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征求通信主管部门意见。将光纤到户和通信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技术标准对光纤到户、通信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在工程施工阶段由建设方完成有关通信设施建设,在竣工验收阶段有关通信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严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通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四同步”工作贯彻落实。
(四)完善支持政策。电力部门在规划建设电力网络设施时,应优先考虑5G基站用电负荷及站点部署,做好5G基站设施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支持5G基站单独装表建户,加大转供电向直供电改造力度,力争3年内基站直供电占比达到90%。基层供电所应开通通信基站用电接入绿色通道,加快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工作,简化办理手续,保障通信基站电力接入,在满足当地供电能力的前提下,不受电力等级和用电量限制。通信建设单位要提供5G基站建设计划清单,便于供电企业做好相关安排。供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电价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基站增容存在困难的,供电企业要支持现场具备客观物理条件的项目单独装表,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电主体合理安全用电,执行国家规定,不得加价。针对基站用电搭接专变的,鼓励基站产权单位、专变业主与电力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电力部门安装直供电电表对基站用电分割计量收取。
(五)落实主体责任。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协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在全面掌握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基础上,整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集约水平,高质量完成 5G 基站建设的各项任务。
(六)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县级建立健全联合工作、协调督查机制,将5G规划布局和建设应用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中的急难险重问题,对5G网络建设疑难站点实施清单制督办,将公共资源开放需求清单、疑难站址清单、高场租和高转供电价清单纳入督办事项,加强动态跟踪、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销号。
(七)加强舆论引导。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开展基站科普宣传,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关于基站的认识,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及时公开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通信基站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指导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基站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和信访投诉工作。
(八)加强安全保障。完善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非法阻挠建设企业依法从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非法拆除、强行关停通信基础设施等行为。
(九)严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各街道、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收集疑难站点、免费开放、高场租、高电价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县政府督查室要将问题清单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暗访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罗平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罗平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附件1
罗平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及《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开放发展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通知》(罗发〔2022〕38号)精神,高效推进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罗平县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宋再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斯琪 县政府办督查员
陈 丹 县工信商科局长
成 员:杜大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谢 钊 县发改局长
刘 文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长
保东平 县自然资源局长
周富传 县住建局长
李 坤 县城管局长
赵锐斌 县交通运输局长
王玉林 县农业农村局长
宁太荣 县水务局长
杨家良 县应急管理局长
喻 能 县林草局长
朱桂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长
吴盛弢 县教体局长
陈 烨 县卫健局长
梁代林 县市场监管局长
魏永宏 县政务局长
张士寒 县投资促进局长
杨红英 县工信商科局副局长
严桥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戚 蒲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耿 彪 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詹保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罗红兴 罗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彦林 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峥航 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皇甫小虎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游 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方 敏 马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启荣 富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钱利波 老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辉 钟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施 书 旧屋基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朝平 鲁布革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国操 长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星燃 大水井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坤敏 县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
张 毅 罗平供电局党委书记
尤 波 中国移动罗平分公司总经理
李朝辉 中国电信罗平分公司总经理
陈泰军 中国联通罗平分公司总经理
陈鹏来 中国广电罗平支公司总经理
高兴建 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 丹 县工信商科局长
副主任:杨红英 县工信商科局副局长
高兴建 中国铁塔罗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科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从相关部门抽调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制定全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研究部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和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和计划。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措施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调度,各部门围绕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罗平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序号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对辖区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服务机制,研究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补偿等工作;及时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工信商科局、县住建局 |
2 | 负责全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制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跟踪,加强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 县工信商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 |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Pv6规模化部署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国有企业外网网站及主流企业应用IPv6改造。 | 县委网信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 |
4 | 统筹推进5G融合应用创新,推进工业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加强农村网络覆盖。 | 县工信商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5 | 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审查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征求通信管理部门意见,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随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罗平产业园区管委会 |
6 | 负责推进建筑行业、城市建设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推进住宅、商务办公楼宇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负责推进《云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云南省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云南省市政工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落地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随建筑主体工程“四同步”;加强物业主体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通信设施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相关处理细则。 | 县住建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
7 | 负责推进智慧旅游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景区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文旅局 | 县文旅局 |
8 | 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公园广场、路灯杆、视频监控杆、公厕)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开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批复通道。 | 县住建局 |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 |
9 | 负责推进智慧交通、车联网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开放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资源,落实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积极协调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审批流程,给予施工协助,协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开通。 | 县交通运输局 | 曲靖交通运输集团 罗平分公司、罗平公路局 |
10 | 负责推进智慧教育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场馆、各类学校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教体局 | 县教体局 |
11 | 负责推进智慧环保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指导通信企业完成5G基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做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方面的宣传及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理,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营造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的良好氛围。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铁塔公司 |
12 | 负责推进智慧医疗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卫健局 | 各医院 |
13 | 负责推进智慧林业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林区建设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 | 县林草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4 | 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落实向5G应用领域倾斜的政府采购支出政策。 | 县财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
15 |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负责推进公安监控杆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公安局 | 县工信商科局 |
16 | 依法查处物业主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
17 | 负责推进矿山、能源、电力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能源企业相关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能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罗平供电局 |
18 | 负责配合做好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企业项目申报中的行政审批及服务。 | 县政务局 | 县工信商科局 |
19 | 负责督促指导县监管企业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县监管企业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 县国资委 | 县工信商科局 |
20 | 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配合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转供电清单梳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尽快对满足转改直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直供电改造。对于暂时只能使用转供电的基站用电,具备分户条件的,支持进行分户改造。 | 县能源局 | 罗平供电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
21 | 负责制定信息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管理办法及迁改补偿标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
22 | 积极争取资源支持,加快千兆光网、5G为代表“双千兆”网络建设,做好千兆光网、5G网络覆盖宣传,加强500Mbps及以上宽带业务、5G手机等推广工作;在全县行业推广5G应用。 | 县工信商科局 | 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