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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等三个项目的批复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罗政复〔2024〕22号
  • 2024-03-25 17:34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罗平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等三个项目资金的请示》(罗农请〔2024〕4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等三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对在罗平县内注册、投资、运营并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生产托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和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批复项目资金520万元。

(二)2024年土壤熏蒸防控罗平小黄姜土传病害试验推广项目:

1.土壤熏蒸消毒2000亩。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用氯化苦对小黄姜种植地进行土壤熏蒸消毒技术推广,推广面积2000亩。

2.引进山东中创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噬菌体防控姜瘟病技术,其中推广10亩,试验1亩。批复项目资金305万元。

(三)罗平县千亩向日葵标准化种植项目

在罗雄街道、板桥镇种植向日葵2000亩。罗平“云上花乡”乡村振兴示范园(云上维古小龙潭村)由板桥镇负责种植400亩;金鸡峰丛景区由敏实集团负责种植1300亩;野奢帐篷酒店周围由开投集负责种植300亩。批复项目资金100万元。

以上三个项目合计批复衔接资金925万元,从曲财农[2023]163号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即罗平县2024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1.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 2024年土壤熏蒸防控罗平小黄姜土传病害试验推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罗平县千亩向日葵标准化示范种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41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