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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4-01-30 13: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009)规定,特编制罗平县老厂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老厂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平县老厂乡老厂社区老厂村,邮编:655814,电话:0874—87611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老厂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扎实做好政务网站及有关平台信息主动公开,有效发挥公示栏、应急广播、微信订阅号等宣传方法的作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广泛搜集基层政务公开各部门信息,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将依申请公开办理作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途径,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工作体系,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教育、卫生、民生、就业与社会保障、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配齐工作人员,靠实工作责任,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乡信息公开,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报送要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二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有效推动和促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乡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抓紧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内容,不断加强平台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互联网+政务公开”推广对全乡概况、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各类工作报告及时更新完善,并持续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分发《市政府公报》12期,发放范围实现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全覆盖,宣传推广省政府公报小程序,打印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小程序”二维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通过举报电话、投诉窗口、监督信箱等渠道,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步骤。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机关各科室及各乡直单位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中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不够突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后的反响有限,没有兼顾不同偏好人群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多角度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坚决落实《条例》要求,在《条例》规定范围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紧盯办理时间,力求公开及时,保证信息时效性;注重内容校核,力求公开准确,提升受众满意度。二是提高全乡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透明度。定期组织乡直各部门、各站(所)、各村(居)委会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促进信息公开成为行为自觉,充分利用乡级媒体“酒乡老厂”微信公众订阅号、村务公开栏等,定期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等,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发布内容、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充分利用“酒香老厂”微信公众号传播好声音,讲好故事。定期按乡动态、村动态发布,乡动态由各中心(站所)根据当下工作开展情况供稿;村动态由各村(居)委会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供稿,根据供稿采用情况,严格按照《乡综合考核方案》执行,作为年终考核及其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图文并茂,图解版、图表版生动形象地展现工作全貌,满足不同偏好人群的需求,获得公开的良好反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