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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4-01-30 13:03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009)号文件要求,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靖市罗平县万峰路1号,邮编:655800,电话:0874—82564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就自查发现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了改进与完善,圆满完成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考核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大众评议,严格工作责任落实,全年未出现责任结果追究情况。

  一是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始终严格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内容,展开了全面自查,2023年1—12月,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文化、旅游、财政预算等各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了信息105条,包含部门工作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等,其中,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1条。严格审核和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流程,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科室负责提供,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内容真实有效。2023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全年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等相关工作。

  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依据、时限、渠道等要素,集中发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累计公开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0项。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罗平县政府门户网”平台,及时就本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进行政务公开。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坚决不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必须经内容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予以发布,202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已取得一定成绩,通过严格对照要求自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公开文化旅游领域内容。二是力所能及组织学习培训活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到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中,参与到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确保公开时效。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对不予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公开,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广大民众对罗平文旅观众与事业的认可度,将文旅部门打造成为服务便民的快捷“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