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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4-01-30 1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请与罗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平县腊山路17号,邮编:655800,电话:0874—82123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平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包括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信息。同时,依托“曲靖M”“罗平发布”新媒体、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载体,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罗平县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了以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宣传栏、电子屏、政务新媒体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民政信息专栏内容保障,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部门)的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努力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3年罗平县民政局未发生泄密事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涉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罗平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内容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罗平县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与各科室(部门)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部门)的业务信息进行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