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复〔2023〕452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旧屋基乡那色产品营销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批复
旧屋基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旧屋基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旧屋基乡那色产品营销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旧政请〔2023〕19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变更旧屋基乡那色产品营销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建设内容。
变更前建设内容为:
1、那色产品营销中心房屋建设170㎡,投入资金18万元。
2、那色产品营销中心室内(网络设施、卫生间、货物柜台、防风玻璃、门窗等)建设,投入资金12万元。批复项目资金30万元。
变更后建设内容为:
培育铁皮石斛基地种植150亩。项目规划建设资金30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旧屋基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按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变更后的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要及时完善资产移交及资产后续管护机制。
三、工作要求
要抓紧扫尾、完善、巩固、提升工作和后续管护制度的制订落实工作,做好自查和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