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财农〔2023〕37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长底乡长底社区补笼村旅游村寨提升建设项目和鲁布革乡乃格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的批复
鲁布革乡人民政府,长底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乃格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的请示》(政请〔2023〕38号)、《长底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长底社区补笼村旅游村寨提升项目的请示》(长政请〔2023〕34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们规划上报的鲁布革乡乃格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和长底乡长底社区补笼村旅游村寨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鲁布革乡乃格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1、硬化路面,采用C30混凝土,长240米、宽4米、厚0.2米,单价为490元/立方。共投资94080元。
2、垫层,采用土夹石,长240米、宽4米、厚0.2米,单价为40元/立方。共投资7680元。该项目批复资金10万元。
(二)长底乡长底社区补笼村旅游村寨提升建设项目:村容村貌整治,生态治理修复1300m²,计划投资7万元。拆除残墙断壁100㎡。计划投资3万。该项目批复资金10万元。
以上两个项目合计批复衔接资金20万元,从曲财农(2023)159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中支付,即罗平县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鲁布革乡,长底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鲁布革乡乃格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长底乡长底社区补笼村旅游村寨提升建设项目)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