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复〔2023〕437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旧屋基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水务局关于帮助解决罗平县旧屋基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的请示》(罗水请〔2023〕46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罗平县旧屋基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计划从小募舍水库引水至募补水库坝脚取水水池,需要安装管道1300米、安装潜水深井泵1台、安装逆止阀1个、安装自动进排气阀2个、安装涡轮闸阀2个、架设输配电线路250米等内容。该项目批复衔接资金30万元,从曲财农(2023)159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中支付,即罗平县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县水务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