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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的批复

  •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 罗政复〔2023〕436号
  • 2023-12-26 18:36

罗政复〔2023436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资金保障的请示》(罗人社请〔2023〕37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对跨省务工的3752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务工交通补助,每人补助1000元。

该项目批复衔接资金375.2万元,从曲财农(2023159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中支付,即罗平2023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工作要求

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补助资金的兑付。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12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