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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

  •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 罗政复〔2023〕451号
  • 2023-12-26 18:31

罗政复〔2023451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变更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资金的请示》(罗农请〔2023〕54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变更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资金建设内容。

变更前建设内容为:

对在罗平县内注册、投资、运营并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生产托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和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批复项目资金247万元。

变更后建设内容为:

罗平县富乐镇新沙河村2023年粮食产业发展基地田间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田间道路9295.31米,其中混凝土路面1097.29米,泥结石路面8198.02米。项目规划建设资金247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按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变更后的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要及时完善资产移交及资产后续管护机制。

三、工作要求

要抓紧扫尾、完善、巩固、提升工作和后续管护制度的制订落实工作,做好自查和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