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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 《罗平县域环卫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2021-2035)》的批复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罗政复〔2023〕420号
  • 2023-07-19 15:46



县城管局:

《罗平县域环卫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2021-2035)》(罗城请〔202317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罗平县域环卫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2021-2035)》请严格按照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二、请县城管局按照罗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2023年第六次)常务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规划落实,强化规划管控,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建设管理,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报批。

三、在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