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曲财农〔2023〕71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农经〔2023〕1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圆满完成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丰产丰收。结合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功能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涵养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探索推进“绿色设施、绿色基地、绿色产品”的“三绿”模式。按照“统筹规划、项目入库、分级负责、经济适用、规范有序、保障质量”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修复灾毁农田基础设施,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规模推进的原则。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选择水源条件好、区域土地面积广、开发空间大、坡度25度以下的区域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进行规划布局,每片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规划项目不得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红线内、退牧还草、 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实施;新建项目不得在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区域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可以在2011年以后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重复实施。
(二)优先布局的原则。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良种繁育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土地流转规模大、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高的结构调整优势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全程监管的原则。项目建设区域实行信息平台监管,项目从立项、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四)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未建设的,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资金支出环节
全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3.2万亩,总投资4807.5万元。其中,财政渠道新建项目1.5万亩,投入1500元/亩,总投资2250万元;财政渠道提质改造项目0.7万亩,投入975元/亩,总投资682.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项目1万亩,投入1875元/亩,总投资1875万元。
项目总投资4807.5万元,其中,涉及项目乡镇(街道)实施4647.45万元,主要包括工程招标、监理招标、林地勘察、监督管理、耕地质量提升、初验、档案收集、建设内容告示等。县农业农村局实施160.05万元,主要包括项目规划选址、可研编制、初步设计、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等。其中,田间工程4039.01万元、耕地质量提升481.05万元、初步设计费81.81万元、工程监理费63.41万元,林地勘察及报批、招标代理、工程审计、上图入库、终验、绩效评价等142.22万元。(详见附件1、2)
四、建设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田建设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曲农〔2023〕15号)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电、技综合配套,重点建设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送、耕地质量提升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相关工程内容。田间生产道路应尽量减少占地,路面以水泥路面或泥结石路面为主,路基和路面必须经过压路机反复碾压,合理配置涵管;高效节水工程主要建设水源设施和田间排灌设施;耕地质量提升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原则,配套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
五、建设要求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县级统筹、乡级负责制,县级进行统一选址、初步设计、监督管理、项目变更批复、审计、终验、绩效评价、上图入库和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乡级负责项目申报、审批及实施,主要包括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监理招标、林地勘察及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耕地质量提升、初验、档案收集、建设内容告示、工程占地协调及建后管护制度建立等有关工作。
(二)选定作业单位。项目推进的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工程监理、林勘等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实施。项目初步设计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招标选定具有农田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经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复后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机耕道、灌溉与排水等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林勘单位由项目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招投标,但项目工程量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过程中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项目工程量投资在500万元以内的,不得再拆分标段;项目工程量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按照每个标段500万元左右的标准划分标段。耕地质量监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在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耕地质量监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投资在20-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三)组织验收。项目乡镇(街道)农田建设实施小组负责施工转序验收和项目初验,转序验收需对道路实行路基碾压初验和路面初验2次验收,对管道实行管路开挖验收和埋管通水2次验收,初验需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项目所在村(居)委会4方人员共同参与工程量现场核定,确保工程量真实,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初验后由具备审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再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终验,并接受省、市相关部门抽查和各级检查。
(四)档案管理。项目乡镇(街道)要注重档案痕迹管理,各标段的招标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报告(需要有道路、管道耐压强度、厚度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审计结算报告、财务决算清册、建设前图片(影像)、施工中图片(影像)、完工后图片(影像)、初验图片(影像)等资料需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统一制作公示标牌,标明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管护主体以及工程施工平面图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科学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已建成项目区及时完成上图入库,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
(五)项目变更。项目批复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实施内容,不得降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原则上不得增加工程量,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项目变更程序上报审批,变更投资额在总投资5%以内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4方共同现场签证确认,并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变更投资额5%-10%的,由项目实施乡(街道)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变更投资额超过10%的,应重新设计并评审,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严禁擅自变更。
(六)工期管理。项目建设年限1年,2024年5月前完成主体工程。强化调度管理,加快工程推进,力争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七)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农田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罗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职能职责的人员实行替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宪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士寒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玉林 县农业农村局长
陈亚斌 县财政局长
成 员:罗红兴 罗雄街道办事处主任
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游 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方 敏 马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启荣 富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钱利波 老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国操 长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金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艳琼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保强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唐 勇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陆宇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元坤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陈 燕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党组成员
李维宽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段 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念吉权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王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田建设工作。项目建设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财政、水务、国土、交通、林业、环保等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工作小组,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施中各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管理平台建设、上图入库、进度督促、项目变更批复、耕地质量监测点、审计、终验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保障项目资金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水资源协调调度及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项目批复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定价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上图入库和新增基本农田划入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其他县直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终生负责制以及工程项目审核制。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相关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选择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施工建设,严禁项目所在村、组干部直接参与工程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管护新机制。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要求,合理使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费、施工支出、工程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审计费、林业勘察费以及必要的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项目其他费(项目其他费主要用于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管理方面支出)、项目管护费。各项目区具体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审定的初设方案另行下达。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分期拨付,工程启动时预拨项目建设资金30%,其余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终验后拨付到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的97%,预留项目建设资金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年质保期满后再行拨付。招投标结余资金在田间工程总额1%范围内,可用于项目管护费,主要用于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的日常维修维护,当年结余管护费可转入下年滚存使用。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质量抽检费、工程监理费从项目资金中提取。选址、耕地质量监测点、勘察设计费、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实地考察、绩效评价、整改、县级必要的资料等其他费用直接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付。工程款、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乡级必要的资料等其他费用直接拨付到相关乡镇(街道)财政所,由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支付。工程招标结余资金可用于新增工程量建设。竣工审计决算后,结余的工程资金收缴财政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方案,集中用于灾毁工程维修。严格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严格跟踪问效,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坚持补、测、评并重,提升耕地质量。“补”就是在项目区配套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石灰,培肥项目区耕地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土壤酸碱度,减轻土壤病害。“测”就是在项目区科学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要求,开展土壤取样、样品送检,动态掌握土壤有机质变化情况。“评”就是通过耕地监测点的试验对比,筛选出最适宜耕地质量提升的技术措施进行重点宣传推广,促进耕地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项目监督。按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要求,项目实行全过程信息平台监管,落实绩效考评机制,部、省、市、县定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应用,并将资金投入情况及完成质量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任务、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各级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严格项目操作程序,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严格跟踪问效,严格纪检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推进措施不实、没有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约谈问责,并实行指标调减和考核扣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2.罗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附件1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 ||||||||||||||||
单位:亩、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一、概算总投资 | 二、建设规模 | 三、建设地点 | 四、建设单位 | 五、资金概算分配金额 | 六、资金来源及项目性质 | |||||||||
建设面积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合计金额 | 1.田间工程 |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3.耕地质量监测点 | 4.勘察设计费 | 5.工程监理费 | 6.其他费用 | 其中:(1)选址、可研编制、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整改等 | (2)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资料等 | ||||||
合计 | 2932.5 | 22000 | 2400 | 2932.50 | 2462.61 | 263.08 | 30.17 | 49.26 | 39.41 | 87.97 | 29.32 | 58.65 | ||||
1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以宜革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795.00 | 5300 | 以宜、革宜 | 阿岗镇人民政府 | 773.69 | 667.61 | 79.50 | 10.68 | 15.90 | 15.9 | 财政渠道、新建 | ||||
2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阿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25.00 | 3500 | 阿洪、半坡 | 富乐镇人民政府 | 510.94 | 440.88 | 52.50 | 7.06 | 10.50 | 10.5 | 财政渠道、新建 | ||||
3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九龙街道乐戈必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75 | 2500 | 乐戈必、以土块 | 九龙街道办事处 | 364.95 | 314.91 | 37.50 | 5.04 | 7.50 | 7.5 | 财政渠道、新建 | ||||
4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虎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55 | 3700 | 虎山、发新 | 老厂乡人民政府 | 540.13 | 466.07 | 55.50 | 7.46 | 11.10 | 11.1 | 财政渠道、新建 | ||||
5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幸多禄新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90 | 4000 | 2400 | 幸多禄、新寨、养马寨 | 罗雄街道办事处 | 349.38 | 327.51 | 8.83 | 5.24 | 7.80 | 7.8 | 财政渠道、改造提升 | |||
6 | 2023年曲靖市罗平县长底乡石盆水发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92.5 | 3000 | 石盆水、发达 | 长底乡人民政府 | 284.66 | 245.63 | 29.25 | 3.93 | 5.85 | 5.85 | 财政渠道、改造提升 | ||||
县农业农村局 | 108.75 | 30.17 | 49.26 | 29.32 | 29.32 | 财政渠道、新建、改造提升 | ||||||||||
附件2 罗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表 | ||||||||||||||||
单位:亩、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一、概算总投资 | 二、建设规模 | 三、建设地点 | 四、建设单位 | 五、资金概算分配金额 | 六、资金来源及项目性质 | |||||||||
建设面积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合计金额 | 1.田间工程 |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3.耕地质量监测点 | 4.勘察设计费 | 5.工程监理费 | 6.其他费用 | 其中:(1)选址、可研编制、审计、上图入库、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整改等 | (2)做预算、招投标、林勘、质量抽检、初验、资料等 | ||||||
合计 | 1875 | 10000 | 2000 | 1875.00 | 1576.4 | 187.80 | 0.00 | 32.55 | 24.00 | 54.25 | 18.75 | 35.50 | ||||
1 | 罗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875 | 10000 | 2000 | 马街扯土、松毛 | 马街镇人民政府 | 1824.00 | 1576.4 | 187.80 | 24.00 | 35.50 | 35.5 | 中央预算内、新建 | |||
县农业农村局 | 51.30 | 32.55 | 18.75 | 18.75 | 中央预算内、新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