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精神和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做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协调县域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平台、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质量发展之路。坚持空间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努力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目标任务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使国土空间规划真正成为县委县政府落实罗平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成为统筹各类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平台,成为引领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行动纲领。立足罗平发展实际,全力打造云南现代农业强县、旅游兴县目标,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用活用好五张名片(中国旅游百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面提高罗平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推进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战略体系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着力构建上下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完成县、乡(镇、街道)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
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做实基础工作
1.形成统一体系的工作底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卫星影像图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摸清县域各类自然资源、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建筑用途、村庄数量等基础数据,于2020年2月底前形成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
2.开展综合评估工作。一是开展“两评估”工作。以评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主,全面分析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困难矛盾,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理清思路,对标提供治理方案,2020年2月底前完成。二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未来风验评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重点以《通知》中的28个核心指标,结合推荐指标,建立符合当地实际,反映地方特点的指标体系。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扎实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并对城市未来发展机遇与风险评估、宏观层面评估目标实现程度、微观层面评测城市运行及问题预警。(2020年2月底前完成)
3.深化完善罗平县“双评价”工作。承接曲靖市“双评价”工作成果,结合罗平实际,深化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确定生态、农业、城镇、村庄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
4.同步构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衔接空间规划编制阶段性成果,统筹汇总各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适时纳入省、市“一张图”和业务系统接口。从而实现空间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支撑,上下贯通、自上而下,一个标准、一个体系、一个接口,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步搭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进而实现空间信息共享,实现项目协同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必要专题研究
结合罗平实际,初步计划开展9个必要专题研究,按照县直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既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生态红线储备区专题研究》《既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评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专题研究》《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完成;《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专题研究》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完成;《面向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布局专题研究》由县工信商科局牵头负责完成;《全域旅游及文旅小镇空间发展格局专题研究》由县文旅局牵头负责完成;《县域发展战略、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专题研究》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完成。2020年5月底前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和数据,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汇总。其他涉及需要的专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县直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时限要求适时开展完成提交。
(三)规划编制和审批体系
1.罗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统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要求,分解落实开发保护的指标和任务,划定县域“三区三线”,统筹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审成果的编制。
2.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编制,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审成果的编制。
3.村庄布局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基本编制单元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同步纳入县、乡(镇、街道)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划分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指引。20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审成果的编制。
4.专项规划。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县域综合防灾规划(含中心城区)》《县域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县域农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县域旅游发展与布局规划》等共29个专项规划(详见附件3中“罗平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任务分解表——专项规划”部分)。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涉及国土空间管控的专项规划,负责做好有关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上的相互协同,确保专项规划服从服务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已经审批实施的专项规划,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启动评估,确定是否要修编或者新编。
5.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村庄建设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传导和落实上位规划中确定的结构性特色山水空间、公共空间,重点管住具体地块的建设强度、建筑空间组合、建筑高度和色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罗平县工业园区内的详细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乡镇(街道)集镇规划区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内容。由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
规划编制成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力争到2020年12月底前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城镇规划区的详细规划尚未经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片区,因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必须以县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条件为依据。
6.规划审批体系。强化罗平中心城区规划的领导权和决策权,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城性重大事项。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审议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重大项目选址论证和规划方案等事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理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出台有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明确城市、乡镇规划区两级管理范围、完善决策机制、细化具体事权,依托“一张图”,推进部门之间的并联审批。深化完善“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经营”的工作机制,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农村建房审批。
(四)法规政策体系
完善政策清理、制定和修改程序,保障法规政策体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评估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政策体系全面评估,制定政策修改完善计划,适时废止和修改,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完整、上下协调的政策体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策执行专项检查。制定出台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完成罗平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编制工作。
(五)技术标准体系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市级村庄规划导则、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规划管理信息化入库标准等技术标准文件,结合市级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制定县建筑风貌管控办法、适时修订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规划实施监督体系
强化规划权威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服从和服务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经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按照“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长刘勇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好本级、本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
(二)健全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沟通、日常工作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共同研究等机制,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动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四)加强工作联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对接,通过提供资料、集中座谈、专题对接等形式,充分掌握现状资料、把握规划需求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五)促进公众参与。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意见,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六)保障工作经费。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罗平县调整充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部门联络人员名单
3.罗平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任务分解表
4.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罗平县调整充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海建才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正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严春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朝阳 县政府副县长
王冬梅 县政府副县长
赵褀懿 县政府副县长
李振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卢 恒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皇甫昌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长
程启荣 县政府办副主任
肖 峰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徐 维 县发改局长
刘 勇 县自然资源局长
陈亚斌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长
刘坤敏 县住建局长
胡跃坤 县交通运输局长
金晓勇 县农业农村局长
梁大文 县水务局长
陈 忞 县文旅局长
吴彦国 县卫健局长
杨家良 县应急管理局长
保松云 县林草局长
毛 莉 县民政局长
唐胜利 县统计局长
杨 画 县工信商科局长
陈家涛 县教育体育局长
杨改平 县城管局长
杨清海 县司法局长
张 浩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莫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供电局长
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决定、协调解决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承担、不再另发文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刘 勇 县自然资源局长
副主任:田金松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申 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华俊 县工信商科局副局长
易桂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丁树菊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副局长
刘会国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金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文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钱明锋 县水务局总工办主任
刁鸿春 县旅游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袁桂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方鹏飞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张广坤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梁芳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徐晓燕 县统计局副局长
唐永先 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做好具体业务、督促指导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或联席会。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资料材料,推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实施;完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部门联络人员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业务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县自然资源局 | 田金松(副局长) | 13769XXXX00 | 朱学明 | 13887173250 |
2 | 县发改局 | 申 杰(副局长) | 18108XXXX84 | 保稳枢 | 18108741380 |
3 | 县财政局 | 保树培(副局长) | 13732XXXX68 | 陈富德 | 13988949103 |
4 | 县公安局 | 莫 勇(副局长) | 13887XXXX41 | 何祥卫 | 15187498877 |
5 | 县工信商科局 | 李华俊(副局长) | 1398XXXX599 | 区力松 | 13988923302 |
6 | 县教体局 | 易桂生(副局长) | 13887XXXX06 | 米良保 | 15974567821 |
7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丁树菊(副局长) | 13732XXXX57 | 朱 樱 | 13408738971 |
8 | 县交通运输局 | 刘会国(副局长) | 13988XXXX50 | 黎建聪 | 13987410554 |
9 | 县住建局 | 吴金福(副局长) | 18187XXXX99 | 赵建英 | 13988989855 |
10 | 县农业农村局 | 刘文友(副局长) | 13887XXXX28 | 秦兴龙 | 13769599069 |
11 | 县水务局 | 钱明锋(总工办主任) | 13887XXXX92 | 李 燕 | 13577483638 |
12 | 县文旅局 | 刁鸿春(主任) | 15012XXXX16 | 王 盼 | 13808735030 |
13 | 县卫健局 | 袁桂仙(副局长) | 13769XXXX87 | 谢 永 | 13408795160 |
14 | 县林草局 | 方鹏飞(副局长) | 18087XXXX68 | 钱 路 | 13769536318 |
15 | 县民政局 | 梁芳娟(副局长) | 13987XXXX36 | 谢荣德、方福华 | 13577375411、13988923314 |
16 | 县城管局 | 张广坤(副局长) | 13324XXXX96 | 王成坤 | 13466058008 |
17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周 闰(副主任) | 18008XXXX30 | 刘文斌 | 13330570555 |
18 | 县统计局 | 徐晓燕(副局长) | 13887XXXX64 | 周长青 | 15924878197 |
19 | 县应急管理局 | 杨永章(副局长) | 13887XXXX29 | 张荣福 | 13577443082 |
20 | 县供电局 | 张宝奎(副局长) | 18288XXXX77 | 高 飞 | 15087480886 |
21 | 各乡(镇、街道) | 分管自然资源分管领导 | / | 党政办主任 | / |
附件3 | |||||||||||||||||||
罗平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任务分解表 | |||||||||||||||||||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总体规划 | |||||||||||||||||||
序号 | 总体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编制要求 | 完成时限 | ||||||||||||||
1 | 罗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新编 | 2020年6月 | ||||||||||||||
2 | 各乡(镇、街道)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新编 | 2020年6月 | ||||||||||||||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专项规划 | |||||||||||||||||||
序号 | 类别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编制要求 | 完成时限 | |||||||||||||
1 | 安全防灾减灾类 |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住建局 | 县地震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 | 产业发展类 | 县域工业发展布局规划 | 县工信商科局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3 | 产业发展类 | 县域工业园区布局规划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 | 修编 | 2020年8月 | |||||||||||||
4 | 产业发展类 | 县域农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序号 | 类别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编制要求 | 完成时限 | |||||||||||||
5 | 产业发展类 | 县域旅游发展与布局规划 | 县文旅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6 | 产业发展类 | 县域物流业发展规划(含中心城区物流设施) | 县工信商科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7 | 风貌特色类 | 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8 | 风貌特色类 |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 | 县城管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9 | 公共服务类 |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卫健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0 | 公共服务类 | 县域教育体育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教体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1 | 公共服务类 | 县域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民政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2 | 公共服务类 | 县域殡葬设施规划 | 县民政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3 | 建设规划类 |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6月 | |||||||||||||
14 | 交通类 |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5 | 历史文化类 |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 县文旅局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6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 | 县住建局 | 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 实施评估 | 2020年8月 | |||||||||||||
序号 | 类别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编制要求 | 完成时限 | |||||||||||||
17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县域环卫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8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县域加油加气站规划(含充电设施布点规划) | 县工信商科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19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中心城区供排水规划 |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0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县域供电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电力通道) | 县供电局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1 | 市政基础设施类 | 县域通信设施规划 | 县工信商科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2 | 住房及保障类 | 县域住房发展规划(含中心城区)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3 | 住房及保障类 |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及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含棚改、旧改)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4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含三线一单)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5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县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含中心城区水系) | 县水务局 |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6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修编 | 2020年8月 | |||||||||||||
27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8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新编 | 2020年8月 | |||||||||||||
29 | 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县林草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修编 | 2020年8月 | |||||||||||||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详细规划 | |||||||||||||||||||
序号 | 类别 | 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编制要求 | 完成时限 | |||||||||||||
1 | 详细规划 |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修编或新编 | 2020年12月 | |||||||||||||
2 | 详细规划 | 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修编或新编 | 2020年12月 | |||||||||||||
3 | 详细规划 | 乡镇区建设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修编或新编 | 2020年12月 | |||||||||||||
4 | 详细规划 | 村庄建设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修编或新编 | 2020年12月 | |||||||||||||
5 | 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项目(片区)实施单位 | 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编制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修编或新编 | 适时完成 | |||||||||||||
附件4 | |||||||||
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
1 | 1. 做 好 基 础 工 作 | 1.1.1统一规划底图基础 |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卫星影像图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2月底前 | |||
2 | 1.1.2摸清现状底数 | 摸清各类自然资源、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建筑用途、村庄数量等基础数据,要尽快形成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罗平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要一步到位按照详细规划的深度,盘清现状城镇村用地情况。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2月底前 | ||||
3 | 1.2开展“两评估”工作 | 以评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主,全面分析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困难矛盾,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理清思路、对标提供治理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2月底前 | ||||
4 | 1.3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未来风险评估 | 以自然资源部核心指标为重点,结合推荐指标,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反映本地特点的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为核心,通过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对我县进行定期体检,找准问题,提出对策。结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灾害防治等安全底线要求,研判资源环境风险挑战,明确资源环境短板要素,预判短板要素对未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影响程度,提出应对措施。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2月底前 | ||||
5 | 1.4开展“双评价”深化细化工作 | 承接市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成果,结合自身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化细化“双评价”工作,确定生态、农业、城镇、村庄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4月底前 | ||||
6 | 1.5建设空间信息平台 | 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分级建立市、县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同步分级搭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7 | 2. 开 展 重 大 专 题 研 究 | 2.1县域发展战略、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专题研究 | 落实国家和区域空间战略,依据国家、省市及罗平自身的总体定位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主体功能分区,提出罗平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战略目标,预测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统筹推进罗平县短期与长远、部分与整体利益,确定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发展、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等的战略目标。围绕“目标、问题双导向”实现罗平县国土空间的高品质发展。 | 县发改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8 | 2.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专题研究 | 以“双评价”为基础,协调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形成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划分比选方案,并从经济、社会、环境、组织、技术等方面,对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推荐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9 | 2.3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专题研究 | 摸清罗平县域水资源总量及时空分布特征,结合水资源“三条红线”要求和新一轮罗平县国土空间格局,完善县域重大水利设施布局,优化县域用水结构,提出县域差异化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形成与人口、产业发展、城镇发展、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提出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管控要求。 | 县水务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0 | 2.4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 | 分析罗平县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和发展变化趋势,分析人口数量、城乡、就业、年龄等结构变化,预判人口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确定城镇化发展目标战略。从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国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出发,系统研究罗平县城镇和乡村发展格局,因地制宜提出城乡融合和均衡发展的城镇化路径,推动罗平县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化品质。 | 县自然资源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 2020年5月底前 | ||||
11 | 2.5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布局专题研究 | 研判罗平县产业安全体系建设布局重点,提出罗平县产业结构升级、分布合理、功能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结合罗平县现状,提出产业和新业态的重点发展区域等空间引导政策和促进区域间均衡互补发展的策略机制;研究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控要求,促进产业结构、布局、增速与环境资源承载力相互匹配。 | 县工信商科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2 | 2. 开 展 重 大 专 题 研 究 | 2.6全域旅游及文旅小镇空间发展格局专题研究 | 梳理罗平县旅游资源分布现状、特征问题,评估旅游资源开发的价值和潜力,研判罗平县旅游业发展特征、问题和趋势,提出罗平县未来旅游发展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和重大旅游设施安排,提出打造全域旅游的空间引导政策和措施。对不同类型文旅小镇案例的深入研究,总结各类型小镇的产业开发、空间布局模式,并结合罗平县域内各乡(镇)的资源条件,选取可作为文旅小镇打造的乡镇,研究确定其产业功能和空间发展格局。 | 县文旅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3 | 2.7既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生态红线储备区专题研究 | 以“双评价”中生态敏感性与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对罗平县划定的既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评估,梳理生态保护重要性高的区域与既有生态保护红线的差异,并结合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协调罗平县城镇开发边界与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罗平县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边界及管控要求;将其余生态保护重要性高的地区纳入生态红线储备区,提出储备区管控要求。 | 县自然资源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4 | 2.8既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评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专题研究 | 以“双评价”中土地资源评价结果为基础,对罗平县划定的既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进行评估,梳理现状基本农田分布与既有基本农田保护线之间的差异,并结合“多规合一”图斑校核,保持三线互不交叉重叠,协调罗平县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边界、规模、管控要求,以及各乡(镇、街道)划定任务以及管控要求。评估现状农田资源等级,识别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出储备区管控要求。 | 县自然资源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5 | 2.9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 | 通过全面研究城镇开发边界的内涵与作用,梳理国内外有关的理论和相关实践案例,探索适合罗平县域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路径。 | 县自然资源局 | 根据工作需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好牵头部门。 | 2020年5月底前 | ||||
16 | 3. 规 划 编 制 和 审 批 体 系 | 3.1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罗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落实上位规划管控要求,统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分解落实开发保护的指标和任务,划定县域“三区三线”统筹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指导乡(镇、街道)同步开展各乡(镇、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6月底前 | |||
17 | 3.2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乡(镇、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基本编制单元,除落实上位“三区三线”要求外,还应对村庄进行分级分类,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6月底前 | ||||
18 | 3.3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 村庄布局规划应明确村庄分类,统筹安排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划分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指引。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6月底前 | ||||
19 | 3.4.1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含三线一单) | 结合罗平实际,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制定罗平县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8月底前 | ||||
20 | 3.4.2县域旅游发展与布局规划 | 在罗平县文旅空间总体格局的基础上,制定景观风貌修复保护、传承发扬等政策措施。明确罗平县未来旅游发展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和重大旅游设施规模,以及产业链附属设施布局。 | 县文旅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8月底前 | ||||
21 | 3.4.3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含中心城区) | 对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及现状问题深入剖析,提出以交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和城市空间拓展的县域综合交通规划策略。围绕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目标,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制定县域内区域联络干线、高速公路、铁路、轻轨、客货运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运输布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底前 | ||||
22 | 3.4.4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规划 | 分析罗平县域人居环境、耕地质量、生态状况、矿山问题和实施基础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的现状、问题的基础上,重点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率、工程项目任务完成量等方面,综合制定生态修复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解决突出生态问题、完成任务目标的具体措施、工程、政策、制度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8月底前 | ||||
23 | 3. 规 划 编 制 和 审 批 体 系 | 3.5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罗平县工业园区内的详细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乡(镇)集镇规划区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内容,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24 | 3.6规划审批体系 | 强化县级的规划领导权和决策权,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域性重大事项。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审议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重大项目选址论证和规划方案等事项。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25 | 4. 法 规 政 策 体 系 | 4.1评估机制 | 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政策体系全面评估,明确政策修改完善计划,适时废止和修改,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完整、上下协调的政策体系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26 | 4.2专项检查 |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策执行专项检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27 | 4.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 明确机构人员,议事规则,工作机制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28 | 4.4罗平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修订 | 按照实际情况和国家、省、市规范,适时修改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以适应罗平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0年12月底前 | |||||
29 | 5. 技 术 标 准 | 5.1罗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 明确建设用地、规划管控,建筑设计有关要求。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 适时修改 | |||
30 | 5.2建筑风貌设计导则 | 传导和落实上位规划中确定结构性特色山水空间,重点落实具体地块的建设强度、建筑空间组合,建筑高度和色彩等的管控要求。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
31 | 6.规划实施监督体系 | 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按照“覆盖县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要求,同步构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有关主管部门。 | 2020年12月底前 | ||||
32 | 7. 工 作 保 障 | 7.1成立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罗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 2019年9月底前 | |||
33 | 7.2经费保障 |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顺利进行。县级将对工作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以奖代补”给予经费补助。 | 县财政局 | 乡财政部门 | 2020年4月底前 | ||||
34 | 7.3督查考核 | 县政府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 | 县政府督查室 |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
35 | 7.4联动协同机制 | 做好上下位规划的统筹联动,统一技术标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时服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支撑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之间,要做好过程中的联动协同,在共享数据、研究成果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