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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罗政发〔2023〕21号
  • 2023-10-18 16:13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1017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曲靖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发〔202252号)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复杂多样气候背景下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有效保障全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基础性、先导性定位,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谱写好中国梦的罗平篇章提供更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服务系统更加精细,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增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核心技术研究。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强化联合科研攻关,加强气象机理研究,强化罗平复杂地形背景下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开展山地气象、昆明准静止锋等大气科学试验。气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推动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科技攻关。完善气象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建立揭榜挂帅制度,充分调动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参与曲靖市气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结合罗平实际,围绕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转化。着力推动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围绕业务需求开展科技攻关,聚焦区域性业务技术难题。加强科技创新力量整合,提高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县气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三)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实施气象综合观测精密监测能力提升工程,科学加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地面监测站、土壤水分监测站、信息处理系统、运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单要素自动站,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5公里、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90%,形成陆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气象观测站网和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加快国产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的迭代更新,增强应急观测保障能力;深入学习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气象观测高质高效。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实施山地环境下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复杂天气精准预报系统工程,构建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业务平台,不断改进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实施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智慧精细、开放融合、普惠共享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围绕服务需求,加强公共服务产品和服务渠道建设,探索运用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不断提高气象传播应用能力,促进气象信息在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高效应用。(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智能安全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结合地方实际,健全完善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汇交管理制度,推动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增强云计算能力,优化算法;运用好特色气象数据集,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水源地、生态脆弱、干旱区域等生态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参与实施曲靖人工影响天气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开展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和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建设升级;进高质量气象台站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九)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方位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用,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实施网格+气象行动,构建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解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推进分灾种、分行业建立高影响气象灾害和高级别预警自动触发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在雷电高发区、易发区建设农村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县气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一)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发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建设服务烤烟、油菜等农经作物生产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行动。参与曲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程,建立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参与实施城市智能管理气象服务系统工程,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研发城市内涝风险预警产品,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城市运行部门合作和联动,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气象保障。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行动。开展智慧旅游交通气象服务,融合交通行业信息,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做优健康生活目的地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提升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能源安全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健全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罗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支撑

(十五)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加强气候变化对粮食、水、生态、交通、能源等安全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强化全球气候变暖对气候承载脆弱区影响的监测。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开展支撑罗平实现双碳目标的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气象局、发展改革、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罗平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气象服务工程,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生态区域的气候变化、气候承载力和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分析评估业务系统。(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气象服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十八)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气象工作,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让职工更有归属感、幸福感。气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培养一批气象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气象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基层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加强支持气象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工作,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使用,激发干部人才干劲和活力。气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各级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切实履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十一)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气象设施布局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把所需气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项目,促进气象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实现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二十二)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气象事业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乡镇自动站维持、防雷安全监管、气象科普、天气预报影视制作等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气象干部职工绩效奖励、改革性补贴等地方津贴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强化法治建设。健全气象政策标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

(二十四)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监督评估,每年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推进落实情况,适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和需要督办的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推动罗平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