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罗平县招商引资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罗平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财政预结算,“三公”经费,部门信息,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渠道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uop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互联网(邮箱)等途径提出申请。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罗平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罗平县文笔路3号
联系电话:0874-8215121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罗平县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下方附件下载,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寄出,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2.办理时限
(1)当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受理机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书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网上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于法定时限内依法提供其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自行查找;
(3)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罗平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罗平县文笔路3号
电话号码:0874-8215121
传真号码:0874-8215121
邮箱地址:LPTZCJJ@163.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本指南将实时更新。
罗平县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营业执照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