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城管局政府信息服务,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基本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分工、管理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
2.城市管理执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涉及城市管理执法职能的各类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数量、办理程序和期限及办理进展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等;
4.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5.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等;
6.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可于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uoping.gov.cn/)查阅,也可至本单位(具体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九龙大道68号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九龙大道68号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8213586。
(二)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寄出,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三)申请处理
1.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2.决定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当场予以登记,且应告知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作出是否予以公开的决定及答复。
3.决定予以公开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其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将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874-8226346。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营业执照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政府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