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内容
1.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包括罗平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局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信息。
2.政策法规文件。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解读。
3.工作动态。包括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报道、工作动态。
4.办事指南。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办事指南。
5.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6.行政执法信息。包括行政执法基础信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情况。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
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渠道
1.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uoping.gov.cn/)同时,也可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
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15号
开放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8227499
2.其他: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寄出,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复制有效,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罗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的办理步骤
⑴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⑵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四)提供信息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罗雄街道腊山路15号,电话号码:0874-8227499。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地址:罗雄街道腊山路15号 罗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邮编:6558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营业执照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