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3〕14号)、《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039)、《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2〕-519)、《罗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罗司发〔2023〕20 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备注 |
1 |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 罗政通 〔2021〕3号 | 2021年3月30日 | 继续有效 |
2 |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 罗政发 〔2017〕86号 | 2017年12 月28 日 | 继续有效 |
3 |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建设工程及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 罗政发 〔2006〕32号 | 2006年6 月20 日 | 单件修改 |
4 | 罗政发 〔2001〕28号 | 2001 年5 月29 日 | 单件修改 | |
5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地体制明确征地责任的通知》 | 罗政办发 〔2012〕30号 | 2012 年4 月1 日 | 单件修改 |
6 | 《罗平县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 | 罗政公 〔2010〕5号 | 2010 年5 月18 日 | 单件修改 |
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罗平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罗政公〔2013〕1号)
(二)《罗平县城市管理办法》(罗政公〔2010〕6号)
(三)《罗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罗政公〔2013〕2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