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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2-11-26 16:16

2022年11月24日,罗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罗政发〔2022〕17号)。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情况

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指导全县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函〔2013〕101号),结合罗平实际,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罗政办通〔2019〕89号),明确相关单位对我县1个县级总体应急预案,24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现25应急预案已完成修编,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5个方面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响应分级与分级应对、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共3个方面内容,包括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乡镇(街道)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

第三部分为运行机制,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

第四部分为准备与支持,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队伍保障、财力支持、物资保障、科技支撑、其他保障。

第五部分为预案管理,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

第六部分为宣传培训,明确了宣传培训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宣传的内容、形式等要求。

第七部分为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各单位在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置中可能构成的责任追究,按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部分为附则,再次明确本预案所涉及的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群众自治自治、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支撑性文件,加强我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原文链接: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