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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项目管理经费的批复

  •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 罗政复〔2022〕391号
  • 2022-09-27 10:55

罗政复〔2022391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项目管理经费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项目管理经费的请示》(罗乡振请〔2022〕9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划拨项目管理经费23万元,该经费从罗平县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